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转发<人力资源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2020年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全国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的通知》文件精神,从2020年7月1日起,我省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中央财政补助部分最低标准再提高5元,中央基础养老金从原来的每人每月88元提高到93元,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全额补助。至此,兴义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加上省、州级提标后的基础养老金10元后,基础养金最低标准从98元增至103元,养老待遇水平再次提高。
此次中央基础养老金再次提高,在各级政府过紧日子的情况下,依然加大财政投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这一民生工程,直接用于提高城乡居民养老待遇水平,充分体现党中央、国务院对广大城乡居民的亲切关怀,彰显各级党委、政府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的决心。
按照省人社厅、财政厅统一安排和部署,新增基础养老金将在2020年11月底发放和补发。为确保提高后的养老金能及时足额发放到位,目前兴义市正抓紧进行待遇发放系统调试、设置、资金划拨等准备工作,兴义市7.8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人员的养老金将在11月25日前发放和补发到位。
来源:亮点黔西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