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准职场新人,这份“就业参保指南”请收好
2021-06-16 11:53  浏览:631  搜索引擎搜索“养老服务网”
温馨提示:信息一旦丢失不一定找得到,请务必收藏信息以备急用!本站所有信息均是注册会员发布如遇到侵权请联系文章中的联系方式或客服删除!
联系我时,请说明是在养老服务网看到的信息,谢谢。
展会发布 展会网站大全 报名观展合作 软文发布

毕业季近在眼前,即将离开校园的准职场新人,如果对参保缴费这件事了解不多,请收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近日发布的“就业参保指南”。




图片来源:东方IC


问:我马上就要工作了,想问问我的社保费什么时候能开始缴呀?


答: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


问:单位不需要给试用期员工缴纳社保吗?


答:要缴纳的!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员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用人单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属于必备条款。《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也就是说,用人单位在试用期也要为员工缴纳社保。


问:个人需要承担一部分社保费吗?


答:社保费由用人单位和员工个人共同缴纳,员工个人的缴费部分由用人单位每月从工资中代扣代缴。


社会保险各险种个人缴费部分的金额,是根据个人的月缴费基数与各险种的比例乘积来确定的。缴费比例分别为:养老保险8%、医疗保险2%、失业保险0.5%。


问: 员工可以选择放弃缴纳社保费吗?


答:不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为员工缴纳社保费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即使员工自愿与用人单位签定放弃缴纳社会保险的协议,也是无效的,用人单位仍应履行为员工缴纳社保费的义务。


新民晚报记者 鲁哲


发布人:f08b****    IP:183.195.61.***     举报/删稿
展会推荐
让朕来说2句
评论
收藏
点赞
转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