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若干年后,失独家庭和丁克家庭的大量房产无人继承,该怎么办?笔者想回答一下可能未来未来该种家庭谁来负责养老问题,和未来谁来继承的问题,这个日后的问题可是需要发人深省的。
遗产税的问题将来一定会碰到01 从中国家庭人口的组成变化看以后社会的成年结构
在家庭规模变化与发展方面。我国家庭安全问题表现为:一是流动家庭和留守家庭成为我国家庭的主要形态;二是2010年我国有60万户丁克家庭,并有继续增加的趋势,其衍生的养老、情感等家庭问题将外溢为社会问题;三是我国每年“失独家庭”增加7.6万个,已累计超过100万个,还有数量较大的“残独家庭”;四是我国传统的大家庭形态目前演化为家庭规模小型化、家庭类型核心化、家庭结构简单化、家庭形态多样化,这使得家庭功能与需求的对应结构和均衡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这可能会导致“人口问题催化家庭问题、家庭问题外溢为社会问题(例如遗产税的问题)”。这亟待社会政策增强我国家庭功能,建立权利与责任共存的家庭政策体系,帮助家庭构造或巩固固有的能力或优势。
丁克家庭和失独家庭会越来越多所以随着养老问题的日益严峻,失独家庭和丁克家庭的大量房产无人继承,该怎么办?
首先肯定是关系最亲的亲属有继承权,但是遗产税的高额税金可能不能全部规避,可以妥善地运用金融工具来避税有些丁克家庭会卖房直接住到比较能照顾他们衣食住行的养老院,卖房养老其实都是最好无奈的选择失独老人的房产问题其实也不是太多的难事,法律上有定义继承权,若没有子女则有父母或者兄弟姐妹或者隔代的亲属关系的近亲继承,但是肯定会涉及到遗产税的问题,谁继承谁来交税的原则上不变,但是到底交多少,可能会引起很多社会问题
丁克或者失独家庭养老谁来负责02 但是真正的问题是谁来关心这些失独家庭和丁克家庭的养老才是最关键的问题
没有子女的失独家庭和丁克家庭,最需要的是养老时候的陪伴提前做好养老规划,在有生之年的退休生活,活得有尊严其实是这些家庭最需要的不要到争夺财产时候,才是考验人性的时刻,到时候会有很多不堪入目的狗血剧情出现,这个其实很不堪让继承法则可以更加多样化的满足遗产继承的实际需求,所以今后的遗产税的推出肯定势在必行,但是肯定会造成一定的社会问题
民法典的改善才是符合社会所需总结
回到主题,失独家庭和丁克家庭的大量房产无人继承,其实无需过多介怀,因为法律上有直系亲属或者近亲关系的亲属有依次的继承权,这个是法律规定的,但是当这些家庭面临养老问题,需要亲属陪伴时候,敢问这些以后的继承人,是否有真正关心过失独家庭和丁克家庭的他们的亲属们,这个其实是社会的残酷面,需要我们直接面对,而提前做好养老规划,让自己退休的人生无论碰到什么风险,有保障的和有尊严的活着,才是前提。
本文由旅澳新鲜事原创,欢迎关注笔者,和笔者互动,带你在资讯和金融知识的大海里遨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