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甘肃省规范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项目建设和运营管理
2021-03-23 08:57  浏览:1224  搜索引擎搜索“养老服务网”
温馨提示:信息一旦丢失不一定找得到,请务必收藏信息以备急用!本站所有信息均是注册会员发布如遇到侵权请联系文章中的联系方式或客服删除!
联系我时,请说明是在养老服务网看到的信息,谢谢。
展会发布 展会网站大全 报名观展合作 软文发布

我省规范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项目建设和运营管理

每日甘肃网3月23日兰州讯(新甘肃·甘肃经济日报记者房惠玲)3月22日记者获悉,为规范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项目建设和运营管理,省民政厅印发了《甘肃省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运营管理实施细则》,《细则》明确,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要为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提供全托、日托照料护理服务。

《细则》提出,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以改扩建为主,重点利用街道所辖现有养老服务设施,充分挖掘闲置社会资源(国企转型用房、物业用房、医院转型用房、疗养机构等),实行资源整合与共享;使用面积应不少于750平方米,设置护理型床位不少于10张,辖区常住人口3万以上的城市街道,护理型床位不少于20张。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应在建筑低层部分,并有独立的出入口,二层以上的服务区域应设置电梯或无障碍坡道。老年人托养住房室内通道和床(椅)距应满足轮椅进出及日常照料需要。政府投资兴办的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要优先保障辖区特困人员、经济困难的孤寡、失能、高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老年人服务需求。除特困人员和纳入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范围的服务对象,其他老年人依申请开展服务。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要在醒目位置公示各类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接受社会监督;开展集中托养服务的,实行24小时值班,做好集中收住老年人安全保障工作。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不得擅自改变养老服务功能和用途。


发布人:20cc****    IP:120.244.55.***     举报/删稿
展会推荐
让朕来说2句
评论
收藏
点赞
转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