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个问题,村里有人已经在土地上搞了投资,但还没有进入正式开业,如果这个时候村上回收土地,就算人家愿意,那这些投资的钱谁来赔?
这也是非常现实的问题。办法是这样,如果张三投资的项目,经过村委或者经过什么组织评估以后,确认可以赚钱。则可以把前期投资的钱,如果村上有能力,就一次性就赔偿了。如果村上没有这个能力,可以把这个投资钱数进行分期返还。之所以能这样操作,前提就是这个项目是被考察过,有收益的。这个补偿方案定了后,后面的事情还是按照前面第六个问题的解决方案搞。
话说回来,如果这个项目不被村上看好,那就不用这个方案,可以一边做思想工作一边等一等,等到真的不赚钱甚至赔钱时候,张三主动来对接。赔钱的项目到时候也会铲为平地变成耕地或者其他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