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江苏省民政厅举行新闻发布会,公布江苏省“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提出了多项惠民生、暖民心、解民忧的改革举措,送出了十个实实在在的“民生大礼包”,为百姓幸福生活“加码”。
困难救助更温情,分层分类保障低收入人口
据了解,“十三五”期间,江苏全省共有89万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通过纳入低保和特困供养脱贫,以设区市为单位全面实现低保标准城乡并轨、同城同标,全省平均保障标准达到每人每月771元,城乡保障标准年均增长率分别达到5.8%和8.3%。
未来五年,江苏将建设高质量基本民生保障体系。开展低收入人口认定,将社会救助范围拓展至低保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健全常态化救助帮扶机制。完善重残重病“单人保”政策,健全就业成本抵扣、收入豁免、缓退渐退等政策。
在困难救助方面,江苏将特困供养覆盖的未成年人年龄从16周岁延长至18周岁,加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低保标准按照上年度全体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30%—40%动态调整,特困供养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低保标准1.3倍;推行“物质+服务”救助方式,为困难家庭提供生活指导、心理抚慰、社会融入等救助服务。
在提高残疾人福利水平方面,江苏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落实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加强政策衔接,优化审批流程,推动网上申请办理,实现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跨省通办”。县级至少设立1家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机构。 所有设区市开展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试点,搭建“1个租赁服务指导中心+N个社区租赁服务点”服务网络,提供方便可及、质优价廉的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
养老服务更优质,新增居家适老化改造10万户
根据最新公布的“七普”数据,江苏省60周岁以上常住老年人口数超过1850万人,老龄化率达到21.84%。迈入“十四五”,江苏围绕满足老年人全方位、全周期和多层次、多样化的养老服务需求,大力发展普惠性养老服务,积极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
未来五年,经济困难的高龄、独居、空巢、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老年人服务覆盖率达到100%。建立基本养老服务指导性目录并定期发布,全面开展老年人综合能力评估。新增居家适老化改造10万户,城市街道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100%覆盖。护理型床位占养老机构床位比例达到70%以上。新增通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养老护理员不少于10万名,累计培训养老护理员不少于20万人次。
儿童关爱更专业,县(市、区)全部建有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
江苏共有1403万儿童,约占江苏总人口的17.4%。全省共有困境儿童63.5万人,留守儿童14.7万人,困境和留守儿童约占儿童总数的5.6%。
“十四五”期间,江苏将构建完善江苏特色儿童福利制度体系:县(市、区)全部建有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90%以上的乡镇(街道)建有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关爱之家)。到2025年,全省区域性儿童福利机构全部达到定点康复机构标准。
同时,还将引进、孵化一批儿童福利服务类专业社会组织,大力培育儿童服务类社会工作人才,整合慈善、志愿力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为留守困境儿童提供各类关爱服务。完善“发现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的未成年人保护联动响应机制,健全民政部门长期监护和临时监护措施。
“身后之事”更安心,预计新增城市安放(葬)格位(墓穴)700万个
针对当前城市居民普遍反映的墓(格)位数量少、价格高、“一墓难求”等现实问题,省民政厅社会事务处处长朱长引介绍,“十四五”期间,各设区市、县(市、区)均要对标满足辖区未来20年骨灰安放(葬)需求加强城市公益性骨灰安放(葬)设施建设,全省预计新增城市安放(葬)格位(墓穴)700万个,加快补齐城市公益性骨灰安放(葬)设施短板,实现城乡公益性骨灰安放(葬)设施全覆盖。
据悉,江苏还将推行生态节地葬式葬法改革,同时完善生态节地安葬奖补制度,对树葬、花坛葬、海葬等不保留骨灰的葬式葬法进行奖励。
【来源:江苏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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