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三权分立”。明确业务经办人员各自职责和权限,设立初审、复审、复核等岗位,实行岗位之间相互监督,确保审批岗位相互制约,授权实行多级审批制度,保证决策、执行与监督相互分离。
实名登记、安全教育“双管齐下”。设立数字证书保管员专岗,建立证书使用台帐,实行实名登记制度,确保经办人员只能使用其本人数字证书办理业务,不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提升工作人员风险防控意识,防范冒用、盗用权限风险。
筛查疑似“先行一步”。由被动受理变为主动核查,根据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信息管理系统与相关部门的数据比对结果,每月对疑似重复领取及死亡人员逐一核查,及时中止待遇,追回多支金额,主动通知本人或家属办理注销登记。
【来源: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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