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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养老机构恢复家属探视 省民政厅下发通知,全省养老服务领域将安全有序依规恢复服
2021-09-01 10:05  浏览:2055  搜索引擎搜索“养老服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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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1日,记者从四川省民政厅获悉,民政厅近日下发通知,全省养老服务领域将安全、有序、依规恢复服务秩序。


目前,我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高风险地区均已清零。各地要稳妥有序恢复养老服务机构服务秩序,严格执行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防控措施,加快推进新冠疫苗接种工作,开展常态化精准防疫,确保养老机构安全运行。




加强养老机构日常管理


各地要组织开展本地返院和新入院老年人以及院内工作人员情况摸底,要会同卫生健康(疾控)部门对拟恢复对外服务的养老机构联合检查指导,确认符合防控条件后方可恢复服务。


恢复家属探视服务。养老机构实行预约管理,家属应通过提前预约,在指定区域探访老年人。境外回国的探视人员应按规定采取防控措施并解除隔离一周以上,在探视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为阴性方可探视。探视时,探视人员和老年人全程佩戴口罩,避免肢体接触。


妥善安排在院老年人外出。当日外出返回、未去中高风险地区的老年人,返回时确认符合防控条件后,可正常返院生活。从中高风险地区返回的老年人应先按照当地防控要求进行管控隔离,解除隔离后,再到机构隔离观察3天,核酸检测呈阴性方可返回生活区。


坚持“凡进必检”原则,严格控制人员出入频次,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尽量安排工作人员在养老机构内居住。工作人员每日测量体温、进行健康检测,做好环境消毒。鼓励送餐服务,采取堂食的养老机构分时段就餐或保持1.5米用餐距离。


落实居家社区养老


服务设施防控监督


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要提高防控意识,尽量避免大规模人员聚集。参加活动的老年人应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场所内应定期消毒。对散居特困、空巢、独居、孤寡、失能、高龄等特殊困难老年人群,可依托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或社区网格化管理员提供上门服务。


加快推进新冠疫苗接种工作


养老机构工作人员要按照应接尽接的工作目标,加快推进疫苗接种工作。没有接种疫苗的工作人员应暂时调离直接接触和服务老年人的工作岗位。各地要配合卫生健康部门,有序推进养老机构入住老年人疫苗接种工作,提高老年人疫苗接种率。 (晚霞报记者 伍亚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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