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位说他和老伴想跟他的独生女儿一起生活,女婿却让他和他的老伴儿,把退休金全拿给他保管,他问这样的要求合理吗?
这种要求肯定是不合理的,虽说法律规定女婿没有义务照顾你们,但你女儿是有义务的,既然你女婿在婚前知道他老婆是独生女,那就应该有心理准备你们以后要靠他老婆养老送终,如果他对此有怨言,那他当时就不应该跟你女儿结婚。
当然了,你们既然想你们的女儿女婿住在一起,你俩平常的生活开销,你们是应该出一部分,但就算是要给,也应该是给你女儿,因为在我们国家,家里的琐事基本上都是女人负责,但也不是全给,要是把你们的退休金全都给他们了,万一需要买什么东西或者身体不舒服了,需要看病吃药了,你再反过来伸手问他们要钱,那就被动了。
不过我也建议了,既然你不是独居老人,身体如果也没有什么毛病,就算你只有一个独生女儿,也不要跟你女儿女婿住到一起,相信我,住一起不一定就能享受天伦之乐,也有可能是一地鸡毛。
如果你们有一方生病了,另一半也可以照顾你,完全没有必要跟儿女住在一起,万一有一天你或是你老伴儿,有一个人先走了,剩下的那一个,可以酌情考虑要不要跟女儿住,或者是跟女儿住进一些,方便女儿照顾,你女婿估计也是因为看到你要跟他们住在一起,又不好拒绝,所以他才会问你要那个退休金,让你们知难而退,索性还不如自己住来的自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