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济南市人社局公布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调整的通知,明确济南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养老金,从7月1日起由每人每月147元上调至160元,上涨13元。这一调整既有全省的统一部署,也由济南市的努力倾斜。
7月1日,山东省人社厅公布了调整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通知,全省的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每人每月142元上调至150元。同时文件还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可以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基础养老金最低水平。
本来的时候济南市基础养老金标准仅比全省最低基础养老金标准高出五元,但青岛市是高出50元的,确实差距也有些大。这一次调整再次提高了5元,比最低基础养老金标准高出10元,也确实是努力了,相信未来还会不断提升。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待遇并不是仅仅有基础养老金。正常来讲,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也是需要缴费满15年,到60岁才能够领取的。目前,只有在当地实施新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以前,已经年满60岁的老人,可以不用缴费直接领取基础养老金待遇。实施以后是必须缴费满15年,才可以领取养老金的,只不过也可以补缴。各地常见的政策就是到达60岁一次性补齐15年。这种补缴政策,只适用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一些个别地方,比如说广东省如果是正常缴费时间没有缴纳,也是需要延迟领取养老金时间,不过到65岁可以一次性补齐。
参保缴费以后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包括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构成。
基础养老金就是上面所说的待遇,但实际上按照各地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正常增长机制和待遇确定机制的意见,一般对于缴费年限15年以上的缴费来源会有特殊基础养老金倾斜,年龄超过65岁以上的老人也有额外的倾斜。
山东省对于年满65岁不满75岁和年满75周岁以上的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待遇的老人,每人每月额外增加基础养老金5元和10元。对于缴费年限15年以上的群体,每多缴费一年增加基本养老金1%。由于2009年全国才普遍建立的新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大多数地方没有缴费15年的情况。
个人账户养老金待遇,等于领取养老金是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余额÷139。139,实际上是60岁退休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领取个人账户养老金的计发月数。这是为了保持计算方式的预知,能够有效实现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衔接过渡。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使用的是完全积累制,个人缴纳的部分、国家补贴部分、以及有条件的地区给予的集体补助,进入个人账户。多缴多得、长缴多得。
十四五期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也会迎来两个好消息。
一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将进一步优化筹资机制,人社部将指导地方调整缴费档次和缴费补贴标准。由于基础养老金主要是靠国家筹资,优化筹资机制以后,预计各地基础养老金将会继续提升。上海市2021年的基础养老金已经达到了1200元,北京市是850元。
二是规范个人账户计息办法。由于现在很多地方只是按照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1.5%计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由于个人账户记账利率偏低低,并不选择高基数缴费。如果规范了计息办法,能够达到地方委托中央投资的收益率4%~5%,也是非常不错的了。如果能达到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记账利率6%~8%,估计大家参保积极性将大幅提升。
另外,国家还将修订完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计发月数,预计也将影响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养老金计算。
随着时间的推移,相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将会越来越好,能够实现和职工养老保险的有效衔接。老人们领取的养老金待遇也会越来越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