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召开养老服务条例(草案)立法听证会
2021-08-28 04:24  浏览:734  搜索引擎搜索“养老服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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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北方网讯(北方新报正北方网首席记者 刘晓君) 8月27日,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召开《内蒙古自治区养老服务条例(草案)》立法听证会,听取社会各界对条例草案的意见建议。

不久前公布的2020年内蒙古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全区常住人口中60岁及以上人口为475.72万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283.64万人增加192.08万人,年均增加19.21万人。10年来,全区人口老龄化进程进入了快速发展期。

听证会上,6名陈述人围绕养老服务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居家养老服务责任主体,社会力量参与条件等方面进行了陈述和论辩,提出了针对性意见。30多名社会各界人士到会旁听。

会议强调,制定养老服务条例是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今年的重点立法项目,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高质量建设幸福美丽和谐内蒙古的实际需要。要不断拓宽人民群众参与的渠道,努力增强立法的民主性和科学性,推动全社会积极参与,形成立法合力。要继续重点征求社会各界对条例立法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意见,使立法更加体现人民意志,更具针对性、有效性,不断提升立法质量。

另外,记者从听证会上了解到,从2020年开始自治区加快推进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在城市,自治区将在所有246个街道办事处建设具备综合服务功能的养老服务中心,按照15分钟养老服务圈的服务半径,在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无法覆盖的社区建设社区养老服务站,依托专业为老服务组织为老年人提供上门居家养老服务;在农村牧区,加快建立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到2025年,支持推动110所中心敬老院转型升级;在苏木乡镇,建设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等综合功能的养老服务中心,在260个人口较多的乡镇建设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到2025年底农村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总体达50%,基本满足老年人家门口养老的需求;在嘎查村,依托全区现有1600余所互助幸福院为老年人提供互助养老服务。




【来源:正北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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