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北方网讯(北方新报正北方网首席记者 刘晓君)2月4日,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了解到,为科学精准做好冬春时期特别是春节期间全区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领域疫情防控工作,强化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等特殊场所和重点人群的防护措施,该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领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细化防控措施,确保养老、儿童服务机构零感染。
根据通知要求,全区所有公办民办养老院、敬老院、社会福利院、儿童福利院严格加强管控,原则上不接待亲属等外来人员走访、探视、慰问,鼓励服务对象在院过春节,禁止快递、外卖等人员进入服务机构。城镇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暂停聚集性活动和服务,提供居住服务的日间照料中心(托老所)和幸福院参照养老院实行严格管理。
自治区重点提出要加强对农村养老服务的管理,重点对农村牧区敬老院和儿童福利机构管理人员、服务人员、勤杂人员的防护管理,对返岗工作人员、外出采购等人员返院后的细化管理。要求各盟市按照已印发的防控指南严格规范操作,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此外,我区防控措施对防控物资储备、物资供应、社会捐赠物资调配、统筹解决疫情防控所需资金方面也做了相应的规定,要求切实保障老年人、儿童等特殊人群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做好特殊群体兜底保障。尽快协调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和卫生防疫部门,为养老机构和儿童福利机构内符合条件的工作人员接种疫苗。
据了解,为了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自治区民政厅成立了5个督导组,深入到相邻省份有疫情的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通辽市、赤峰市、乌兰察布市进行实地督导,要求相关盟市,科学精准做好冬春时期特别是春节期间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领域疫情防控,督促指导辖区内各类养老和儿童福利机构抓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措施落地,防控发挥实效,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确保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机构零感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