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对于养老问题,家家都有本难念的经,那么孩子应该谁来带呢?
2021-02-08 14:10  浏览:120  搜索引擎搜索“养老服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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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三农大百科,来自我们身边的农村事,大家好,我是阿力闲谈!和你们一样关注农村事件。

随着当今生活习惯的改变,原本平淡的农村生活早已成为历史;随着大量人口的流失,原本在农村好好种田的人们也纷纷远走乡间,农村已悄然出现一个越来越令人头疼的难题——老人养老问题。


俗话说身体是皮肤的,受之父母。但是针对老龄化问题,家家户户都有经书,各有各的难处,有些家长给孩子都带娃,难到是应该带的吗?有说女婿、儿媳妇没有养老服务人员的责任,那那给大家带娃该不应该?现在的留守子女多了,也就不再是长辈和奶奶带的了。


其实大家步入校园时敬老爱幼的老师们已经对大家讲过养老服务的必要性,所以养老服务面向每个中国人都是难以释怀的。养老不仅仅是一个法律问题,更是一个社会道德问题。比如90多岁的父母,70多岁的子女,已经没有劳动能力养父母。此时抚养责任落在了小孙的肩上,但法律法规并未要求这种抚养方式相关。还有就是,假如儿子平时生病,生活不能自理,没有工作能力养活自己,那么养活自己的责任很可能也由别人来承担。法令没有强制性的要求,但这个关键却是社会的道德难题。


村子里有些人结婚是按媒婆的详细介绍,有些则是自由恋爱,当然也有远嫁他乡近娶的。但是,无论哪一种,无论妇女是否为家庭主妇,在婚姻生命延续期,男性和妇女是一体的,所以,妇女赡养父母是可以适用婚姻生命的共同财产的,而婚姻生命共同财产并不因为妇女是否为家庭主妇而没有权利!法令还要求,假如男人回绝女人操纵共同财产,可以根据诉讼进行离婚财产分割,不需要离婚就可以!毋庸置疑,确实会对婚姻生活感情造成伤害,但总的说来,在婚姻生活延续期丈夫也不让你操心共同财产,你觉得这种婚姻延续期女人还是幸福快乐身心的呢?反过来说,外星人里面的男主角也是一样的!但离婚后,或离异后,女婿或儿媳从法律法规上是可以不再赡养直系亲属的,而实际再次赡养时又要扪心自问,那就是感情的延续,与法律法规无关,也与社会道德有关!

媳妇是亲媳妇,媳妇顶一半的媳妇。大多数情况下情况更好。应该继承发扬,夫妻一家人组成一个家,夫妻财产是现有的财产,一起用来孝敬父母,公公婆婆,公婆,公婆的母亲,难道不更好吗?但有些人就是爱胡闹,女婿儿媳别养公公婆婆问问自己。总之,闺女(孩子)抚养和女婿(媳妇)抚养有什么不同,除了贴身照料外,自己掏腰包来养活自己,可是花钱,难道不也是减少了家庭开支吗?也不属于共同财产的一部分。所以真的没必要分那么多,说女婿媳妇没责任,让伙夫误会,事后还能退让,整得好像法律规定那样绝情。


最后小编觉得不管是女婿还是媳妇儿都应该多照顾彼此的家,俗话说近百年修一船,近百年修一枕眠,两家融合本来就是缘分,应该好好珍惜,每一个人都有老的时候,每一个需要儿女照顾的时候,每一个需要儿女照顾的时候,不管是孩子、女婿还是媳妇儿,都应该一视同仁地照顾彼此的父母,另外,小两口的孩子无论公公婆婆带,还是长辈带,都是一样的,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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