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约前是亲人,签约后是仇人?
近日,北京一位82岁老人发帖称因身体疾病原因无法入住已签约的养老院,但被告知需缴纳35%的违约金,至今还未要回12万多元全款。“养老院承诺的条件和当初说的完全不一样,根本就是在欺骗老人”。
又一起养老纠纷出现,目前随着不少的地方进入到老年人社会,各种有关养老纠纷问题不断出现。
@南海看云 说点看法,看看是否妥当。
1.老人方面说法,养老院根本就是骗子行为。
当初好声好气的让老人签约,自己因为年纪大了,对合同条款不是很了解,就糊里糊涂签字了。
对方以“优惠期快结束了”等为借口,派专人打出租车,带老人们去银行,毁约定期合同。
由于一些原因,自己无法入住,想要回当初缴纳的12万元钱时,对方却推三阻四,不但要求扣钱,还罗列出种种故意条款,导致自己现在钱退不了,也无法入住养老院。
2.养老院方面说辞
否认了老人的指控,表示养老院提供各种解决方案,但是老人均拒绝,导致出现现在问题,并表示养老院将维权到底。
真是谁都有道理,不知道谁对谁错。
3.我们一起先看看涉及到这家养老院的纠纷:2017年7月成立以来,这家养老院已经涉及4条开庭公告和4条法律诉讼,2020年1月还被法院列为被执行人。其所属的养老产业投资公司涉及法律诉讼19起,其中11起为服务合同纠纷。
为什么这家养老院会出现这么合同纠纷呢?难道都是别人原因造成的?确实值得所有人思考一下。
4.建议解决方式:
现在不知道谁对谁错,只能按照合同条款来办事,如果当初养老院涉及故意诱导老人签约,这是养老院违反法律问题。
因此目前如果双方协商不了,只能走司法程序,《民法典》有规定,提供格式条款icon的一方未尽到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5.老年社会的到来,社会需要方方面面的适应。但是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有效的现代养老体系。很多人依然停留在过去的儿女养老模式之下。
随着老人不断增加,尤其是第一代独生子女到来,估计养老问题导致纠纷越来越多,因此社会要思考如何解决养老这样的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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