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官宣!今年济南城乡低保标准将提至每月904元和676元
2021-03-03 16:10  浏览:991  搜索引擎搜索“养老服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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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导报记者 吴淑娟

经济导报记者从3月3日举行的济南市委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21年济南城乡低保标准将分别提高到904元/月、676元/月,市中、槐荫、天桥、历城、济南高新区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904元/月。

今年济南将补齐普惠养老服务设施,在山东济南养老服务中心试点设置首批普惠养老床位。加快推进区县养老服务中心建设,确保2022年全部建成并投入使用后,全市普惠养老床位达到5000张,满足广大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需求。

将试点推行生活不能自理困难群众访视照料服务,创新“物质+服务”社会救助方式。推动区县社会救助综合服务中心实现全覆盖,完善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综合服务平台,6月底前上线社会救助App,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机构养育孤儿、社会散居孤儿、重点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分别提高到2123元/月、1650元/月和1320元/月,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生活状况等级评估,落实兜底保障政策。一、二级和三、四级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分别提高到165元/月、132元/月,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提高到151元/月,试点开展贫困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

将免费为失智、高龄独居老年人配发智能设备,开展“防走失”“一键呼叫”关爱服务,试点推行家庭照护床位、养老服务顾问、养老“时间银行”、失能老年人家庭“喘息”服务,新增老年助餐站点1150处以上。新建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150处、农村养老服务设施1000处。

加快市社会福利院搬迁改造,实施敬老院改造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1年改造提升敬老院不少于18处。到2022年三年行动计划完成后,全市敬老院全部达到二级及以上养老机构标准。在完成兜底养老任务前提下,依托镇街敬老院,打造农村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向周边老年人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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