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有朋友抱怨说,很多人1992年前并没有缴纳过养老金,但在计算你养老金时却统统计算在内,这样十分不公平。今天给大家讲讲到底是怎么回事。
1992年前我们国家还没有建立起完善的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制度但并不表示1992年前参加工作的人没有缴纳过类似于“养老保险”那样的基金。
目前来说,退休人员退休后的养老金分成三个部分,一是基础养老金、二是个人账户养老金、三是过渡性养老金。前两者没有什么好多做解释的,完全按照单位和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部分计算发放。第三部分过渡性养老金是针对1992年之前已经参加工作并正常计算工龄的部分,其中涉及到一个专有名词叫做视同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是计算过渡性养老金的关键,也是题主提问的关键。
1992年前养老保险没有建立起来,在工单位工作的工人虽然没有缴纳养老保险(制度都没有想缴纳也没法缴纳),但他们每月到手的工资中已经扣除了一部分钱作为“养老预留基金”留在了企业内部,在养老保险制度建立起来后这部分累积下来的预留基金全部转移到了新建立的养老保险基金统筹账户中去。也就是说1992年前参加工作的人并不是像题主认为的那样“不劳而获”,只是他们从每月工资里扣除的钱进入了当时设定的其他资金账户里,本质上和养老保险类似,都是将现在赚到的钱拿出一部分存在“公家账户”上,等到了退休再按月领取。可以理解为“公家账户”的称呼在1992年之后统一改成了“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而已。
为了不让1992年前就到单位正常参加工作的人吃亏,国家设立了视同缴费年限以及过渡性养老金部分。其实过渡性养老金的本质是弥补1992年前工作时每月扣掉的养老保留基金最终统统进入了养老保险统筹账户而没有进入个人账户。养老保险制度建立起来以后,个人缴费部分直接进入养老金个人账户、企业缴纳部分还是进入统筹账户,这也就避免了以前的问题。因此,过渡性养老金将在未来退出历史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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