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漳州市民政局获悉,为鼓励和吸引更多优秀人才从事养老护理工作,漳州市民政局、漳州市财政局制定出台了《漳州市养老护理人员入职和在职补贴实施办法(试行)》。
《办法》明确,在漳州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办理登记的养老服务机构内从事医疗、康复、护理等养老服务一线工作的编制外人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养老服务机构设置关口前移科室,并派驻管理的编制外医护人员可享受入职奖补。具体入职奖补标准为,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一次性奖补5000元;专科、高等职业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一次性奖补4000元;中等职业学校、高级技工学校毕业生一次性奖补3000元。在职补贴标准为,满3年以上,每年奖补1000元;满10年以上,每年奖补5000元。(记者 李妙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