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 情 感 有 情 调 有 情 况 做江都人最爱关注的微信公众平台 小编昨天从江都人社局获悉,江都退休人员喜领新待遇,江都2020年12月31日前办理退休并领取待遇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和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已于6月底调整发放到位。 据悉,本次养老金调整延续了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倾斜调整相结合的办法,全区共有11万人受益,总计补发8329.45万元。同时,按照省市统一部署,江都区2020年度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中人”养老待遇核定补发工作也于6月底顺利完成。 1、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1元。 2、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缴费年 限,下同)15年及15年以下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 年(不满 1 年按1年计算,下同),每月增加1.8元;本人缴费年限15年以上至25年以下(含 25年)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2.7元;本人缴费年限 25 年以上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4.5元。按缴费年限月增加额不足27元的,按27元增加。 3、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按本次调整前本人基本养老金的 1.2%增加。计算额见分进角。 1、2020年12月31日年满 70 周岁(年龄以办理退休手续时确定的出生年月为准,下同)不足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发23 元、32元和41元。 2、对基本养老金偏低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根据国家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 统一部署,继续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所需资金由原渠道列支。
来源:今日江都 作者:江都融媒体中心记者 兆俐 通讯员 公婧雯 编辑:阿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