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12月29日讯 今天,烟台市政府新闻办召开发布会。通报“十三五”期间民政事业发展情况。闪电新闻记者获悉,养老服务由重机构养老向重居家和社区养老转变,成为“十三五”时期烟台市养老服务发展的鲜明特点。
加快完善养老服务体系
“十三五”以来,烟台市加快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加速养老服务转型升级,统筹发展养老事业与养老产业,全面建立起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全市备案养老机构达到227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1200多处,各类养老床位6.5万张,“康养胜地·福寿烟台”颐养安居城市品牌更显靓丽。
一方面,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全面起势,养老服务更加普惠可及。养老服务由重机构养老向重居家和社区养老转变,成为“十三五”时期烟台市养老服务发展的鲜明特点。
2017年,烟台市成为全国第二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为此烟台市制定《烟台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方案(2018—2020年)》,建立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制度及服务目录,通过政府扶持、社会力量参与、市场化运作等手段,加快养老服务改革创新,探索形成“政府主导+品牌连锁+机构延伸+农村互助”四位一体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模式,让大多数老年人就便就近享受到专业养老服务。
同时,烟台市不断统筹完善养老服务设施布局。制定出台系列政策文件,全市建成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360处、城市社区覆盖率达到98%,建成农村幸福院857处、服务农村社区覆盖率达到75%,建成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62处、覆盖率达到95%。
此外,烟台市大力发展市民社区食堂,建成运营市民社区食堂73家,日均服务社区居民1.5万余人,其中老年人4000余人,探索形成了市场运作、政府补助、服务老人、辐射社区的市民社区食堂“烟台模式”,既保证了“一碗汤”的距离,也满足了“一碗汤”的幸福。
有效满足多样化、个性化养老需求
另一方面,为了确保养老服务市场充满活力,满足不同人群多样化、个性化的养老服务需求,烟台市优化养老服务营商环境,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养老产业的意见》等政策文件,从养老服务用地优惠、用房保障、税费减免、建设运营补助、人员补贴等方面强化支持,给予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同等补助政策、国内与涉外养老机构同等优惠补助政策,依法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改为备案管理,为市场主体公平有序参与养老服务营造了良好发展环境。
此外,烟台市不断加大对养老产业的资金扶持力度,五年来累计投入福彩公益金4亿多元,引导带动社会资本加大投入,新建各类养老项目479个,有力促进了养老服务产业发展。加强福利彩票发行销售、公益金归集和使用监管,福利彩票销售收入超过61亿元,筹集福彩公益金17亿多元,福利彩票销量和市场份额稳居全省前列,为民政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强支撑。
基本养老兜底能力持续增强
为保障困难群体老有所养,烟台市深入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加强公办养老机构集约化建设、社会化运营,新建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区域性中心敬老院4处,撤并乡镇敬老院41处,敬老院数量由“十二五”末的126处减少到85处,芝罘、福山、莱山等6个区市实现了特困人员相对集中供养,供养能力和服务质量不断跃升。加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护服务,落实“五有”措施(有照护协议、有服务标准、有定期探访、有动态管理、有应急预案),创新推行照料护理服务卡制度,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得到妥善照料。
此外,建立健全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制度,对60-79岁、80-89岁、90-99周岁低保老年人每人每月分别补助80元、100元、200元,全市享受补贴的老年人达到4万余人,年发放资金4100余万元。积极开展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为3700户困难老年人完成无障碍设施改造,方便了老人日常生活。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重点对低保家庭中的失能老人、老烈属、老伤残军人等群体,提供每月不少于30小时的助餐、助洁、助浴等服务,保障了特殊群体的基本养老服务需求。
闪电新闻记者 杨丽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