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交城县大陵庄村的宋大娘今年84岁,有5个子女,今年的7月份,老人摔了一跤,生活不能自理。之后,几个子女就因为养老问题产生了矛盾!
宋大娘的四女儿杜大姐说,在这期间,大哥和和弟弟都给了老人赡养费,大姐和三姐轮流照顾母亲,但轮流了两三次后,大姐不知什么原因不再来照顾母亲,随后三姐也不来了,最近的一个月就只剩下她一个人。
宋大娘的大女婿说,妻子是由于近期身体不适,现在正在治疗,等治疗好了就能来照顾老人了。
而宋大娘的三女儿说,2017年母亲第一次生病后,他们姊妹五个就已经签订了一份赡养协议。但据她了解,哥哥弟弟都没执行,所以她也不愿意遵守协议了。
记者了解到,当初的协议内容是,一、赡养事宜由大女儿杜金梅负责,三女儿杜金环、小儿子杜灵龙每月出资600元(陆百元)交于杜金梅。二、每月600元,按现支付三个月(1800元)。签订协议时,大儿子和杜大姐因故不在场,但是都认可这份协议。经记者调查,签订协议后,大儿子和小儿子都按期支付了这笔钱。
三女儿和大儿子告诉记者,妹妹尽心尽力照顾母亲他们也是知道的,但是他们觉得,妹妹总是在其他子女照顾母亲的时候指手画脚,这让他们十分不满意。
在记者的调解下,宋大娘的两个儿子表示,他们会出钱让三个女儿来轮流照顾母亲,他们也会多来看看母亲,对于这个方案,三个女儿都表示同意。
来源:山西公民与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