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扶贫对象有哪些?
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扶贫对象是指具有我县户籍、符合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即时帮扶人员等困难群体。
二、对农村贫困人员的扶贫政策是什么?
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包括已脱贫人口和未脱贫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即时帮扶等困难群体,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地方人民政府为其代缴不低于100元最低缴费档次的养老保险费,并在提高最低缴费档次时,对其保留100元缴费档次。政府代缴的养老保险费每年每人只能享受一次。
三、对60周岁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的扶贫政策是什么?
对60周岁以上建档立卡贫困人员,未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不再补缴养老保险费,由当地经办机构为其办理待遇领取手续,自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次月发放待遇。
四、政府给贫困人员代缴后,可不可以自己提高缴费档次?
可以。参保人员可根据自身条件,自愿选择高档次在本年度内进行二次缴费,这样可以增加个人账户累积额,提高待遇水平。我县设有100元、300元、500元、600元、8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十二个缴费档次可供选择。
其中,100元档次只适用于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的最低选择。除100元档次外,参保人自主选择缴费档次,按年缴费,多缴多得。个人年缴费额不得超过最高缴费档次。
【来源:曹县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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