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新型养老模式需要法律护航
2021-08-27 08:54  浏览:736  搜索引擎搜索“养老服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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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银川晚报」


抱团养老、购房养老、旅居养老、兴趣养老……随着老龄化进程加快,越来越多的新型养老模式进入公众视野。许多老年人对这些养老模式感兴趣,又有些迟疑,专家更呼吁理性选择。


专家指出,目前对老年人保护的体系化与科学性不足,应尽快构建养老法治体系,规范新型养老模式发展和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


养老模式的更新换代,体现了治理思路的创新,也体现了养老观念的开放。更多元的养老方式,可以满足不同老人的个性化需求。不过,五花八门的新概念背后,也暴露出不少现实问题。就拿抱团养老来说,几个志同道合的朋友,住在一起互相照应,各司其职,谈天说地,听上去的确很美,相处起来却免不了“一地鸡毛”。一名网友曾分享自己和亲姐姐抱团养老的经历,经过两年后,不仅亲情没了,反而成了“仇人”;“5位阿姨抱团养老”的话题也曾引发一众网友羡慕,但两个月后,这些怀抱期待的阿姨便因生活琐事无法相处。


抱团养老落得散伙结局,给老年人带去的或许只是失望。而“新式养老”,甚至成了当下反诈骗宣传中的关键词。“投资养老、以房养老”,这些以提供养老服务为名欺老骗老的行为,不仅侵犯了老年人的基本权益,也阻碍着养老事业的长足发展。尽快将新兴的养老产业纳入正轨,已经成为完善养老服务体系这个动态命题中的关键一环。


养老服务的观念、形式可以变化,但核心要坚持以人为本,以老年人为本。坚守这一事业发展的初衷,不能光靠企业的自觉性、老人的警惕性,还要依靠法律的强制性。只有尽快规范化,才能早日规模化。新型养老方式,亟须通过立法厘清各方权利和义务,明确激励和惩罚机制,最大程度规避风险和漏洞。期待相关立法的起草,能够为新型养老模式提供较为全面的保障,使之得以落实推广,实现长久发展。这不仅是老龄法制建设的应有之义,也是降低整体养老成本、保障社会和谐稳定的有效之策。据《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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