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系列新闻发布会(第四场)现场 东南网记者 林先昌 摄
东南网12月16日讯(本网记者 林先昌)今日,福州市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系列新闻发布会(第四场)举行,会上邀请了福州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赵艺萍介绍相关情况。
会上透露,“十三五”期间,福州市坚守基本民生保障“底线”,社会救助水平全面提升。一是城乡低保标准不断提高。实现全市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2020年城乡低保标准提高至760元/月,即年标准9120元,城市低保、农村低保年标准分别比2015年提高2280元、4572元。现有54837名困难群众纳入低保,五年累计发放低保金20.04亿元。二是特困人员供养制度优化完善。整合并轨原农村五保供养制度和城市“三无”人员救济制度,确立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现有6726名困难群众纳入供养范畴,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93.51%,五年累计发放特困供养金3.33亿元。三是多措并举推动临时救助工作。建立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将临时救助月标准提高到当地城乡低保月标准的130%。 “十三五”期间,实施临时救助13.64万人次,同比增长1.3倍,位居全省前列;累计发放临时救助金1.4亿元。
增进民生福祉“厚度”,福利慈善事业稳步发展。
一是拓展深化儿童福利服务。积极落实提标扩面政策,福利机构孤儿、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分别从2015年的每人每月1000元、600元,提升至1500元、900元。建立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机制,并参照孤儿标准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提供基本生活保障。截至目前,全市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33791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42225人,五年间,累计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2.85亿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1.64亿元。
抢抓应对老龄化“先机”,养老服务体系日益完善。
立足福州市人口老龄化实际,持续强基础、补短板、促提升,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可持续、创新性发展。一是养老服务供给水平显著增强。五年间,全市养老机构增至162家,建成社区养老服务中心97个、乡镇敬老院70个、农村幸福院1675个,实现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100%全覆盖。全市养老床位从2.8万张提升至5.35万张,增幅达91%。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床位数从24张提升至41.21张,超额完成省定每千名老年人35张养老床位数的规划指标。
夯实基层民主自治“支点”,社区治理创新不断深化。
完善社区治理体系。开展城乡社区治理三年行动,2160个社区完成达标社区创建,占全市社区的80.02%,其中651个完成标杆社区创建,占比达24.2%。凝聚社会组织合力。完善社区、社会工作、社会组织“三社”联动机制,鼓励、支持并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提升服务效能。五年来,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从10家增长到83家,持证社工从1460人增加到3684人。投入991.5万元扶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和城乡社区“三社联动”试点项目76个。
“十四五”时期,福州市民政将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为统揽,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重点围绕基本民生保障、养老服务提升、社区治理创新、公共服务优化等主责主业。
以提升养老服务质量为主攻,全力推进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推动城乡养老服务设施转型升级,两年内,配建、新建16个城市示范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15个农村示范性区域养老服务中心,推动城乡养老服务设施提档升级。强化街道养老服务中心辐射带动作用,建设36个老年人助餐点,推进6000户经济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更好的满足老年人居家社区养老需求。支持社会资本投资兴办养老机构,鼓励医养融合发展,到2025年全市养老床位新增10000张,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60%以上。
以推动社区治理创新为切入,不断夯实社会治理基石。持续推进城乡社区治理服务创新,加强基层民主建设,大力开展城乡社区协商,推动构建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区治理共同体,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自治、法治、德治相融合的城乡社区治理体制机制,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
以便民利民惠民为根本,全面提升专项事务管理水平。修订《福州市殡葬管理办法》,完善殡葬政策法规。编制市殡葬设施专项规划,优化殡葬服务资源布局。建成30个乡镇公益性公墓、30个骨灰楼堂、102个生命公园,实现殡葬设施市县乡村全覆盖。深化“一窗受理”行政审批改革工作。持续推进婚姻登记机关标准化建设,提高婚姻登记信息化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