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河北省人民政府网站消息,为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其中明确,河北将引导托育服务进社区、进家庭,支持符合条件的户主提供家庭小型化托育服务。
《意见》提出了“健全老有所养、幼有所育的政策体系;扩大多方参与、多种方式的服务供给;打造创新融合、包容开放的发展环境;完善依法从严、便利高效的监管服务”共计4方面的23项重点任务目标。
其中,在“健全老有所养、幼有所育的政策体系”方面,《意见》明确,要积极支持普惠性养老托育服务发展。实施普惠养老、托育专项行动,建设一批普惠性养老和托育服务机构。
对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养老托育服务机构的,所在地县级政府要积极予以支持。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建设普惠性养老托育服务机构和集中管理运营服务设施,通过新建或改扩建适宜的厂房、医院、闲置校舍等方式建设养老托育服务机构,扩大普惠性服务供给,为老年人群体和有婴幼儿照护提供服务质量好、价格可承受、方便可及的服务。
要强化用地保障和存量资源利用。在城市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中,统筹推进养老托育服务设施建设。探索允许空置公租房免费提供给社会力量供其在社区为老年人开展日间照料、康复护理、老年教育及婴幼儿照护等服务。
支持利用各类房屋和设施用于发展养老托育服务,鼓励适当放宽最长租赁期限。举办非营利性养老托育机构,可依法使用集体所有土地;非独立场所按照相关安全标准改造建设养老托育点并通过验收的,不需变更土地和房屋性质。
在“扩大多方参与、多种方式的服务供给”方面,《意见》提出,要提升家庭照护能力。引导优质机构、社会组织、行业协会等,对家庭照护者进行技能培训和指导服务。
组织开展适合3岁以下婴幼儿身心健康发展特点的活动,加强对婴幼儿健康和家庭抚养的科学指导。建立常态化指导监督机制,强化家庭赡养老年人和监护婴幼儿的主体责任,落实监护人对孤寡老人、遗弃儿童的监护责任。
要优化居家社区服务。进一步完善社区养老托育服务网络建设,鼓励社区养老托育服务机构连锁化、品牌化发展,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奖补。
拓展城镇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养老助餐功能,引导养老托育服务进社区、进家庭。探索家庭小型化服务模式,支持符合条件的户主提供家庭小型化托育服务。建立家庭托育点备案制度,稳步推进家庭托育点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在“打造创新融合、包容开放的发展环境”方面,《意见》明确,要培育智慧养老托育新业态。支持科研院所、大型企业加快老年人、婴幼儿智能服务产品研发,发展可穿戴设备、便携式和自助式健康监测设备、智能化养老托育照护等智能终端产品。支持省内有条件的机构发展互联网直播互动式家庭育儿服务,鼓励开发婴幼儿养育课程、父母课堂等。
同时,要加强宜居环境建设。结合全省老旧社区、老旧楼房改造,充分考虑老年人社会交往和日常生活需要,对生活服务、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等公共基础设施进行适老化改造,支持城镇老旧住宅加装电梯,提高无障碍率。
加强母婴设施配套建设,全省机场、车站、商场、医院等公共场所要普遍建立母婴室,为照护婴幼儿提供方便。以满足老年人生活需求和营造婴幼儿成长环境为导向,加快推动建设具有示范意义的活力发展城市和社区。
此外,《意见》还在“完善依法从严、便利高效的监管服务”方面提出,要积极发挥多方合力。支持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参与养老托育服务发展,开发志愿服务项目,建立健全“一老一小”志愿服务项目库。
引导互联网平台、行业协会等社会力量建立养老托育机构用户评价体系。发挥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在信息服务、品牌建设、行业自律等方面的积极性,开展养老托育机构用户评价,促进全省养老托育服务健康有序发展。
■刘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