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张掖网讯 按照甘肃省人社厅、甘肃省财政厅统一部署,决定从2021年1月1日起调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范围为2020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的人员。调整标准分为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倾斜调整。
定额调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0元。
挂钩调整:与缴费年限挂钩。缴费年限15年以内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缴费年限超过15年以上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1.5元,缴费年限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与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人员以同类人员2020年月平均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0.75%。
倾斜调整:2020年12月31日前,对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人员年满70周岁至不满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和年满80周岁以上的人员分别增加30元、35元、40元。再按参保单位所在地确定的一至五类地区类别,每人每月分别增加5元、6元、7元、13元和18元。
目前,市直和各县区人社部门已全面启动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金调整的准备工作,并在7月1日前将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全部足额发放到位。(牛子孺 于小明)
本文来源:张掖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