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蒋慧琛)近日,桃源县人民法院桃花源法庭法官来到辖区茶庵铺镇人民政府,巡回审理一起赡养费纠纷案件,收获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原告陈老汉已81岁高龄,共育有两子三女。陈老汉年事已高,体弱多病,曾因赡养问题与五位子女在茶庵铺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达成过调解协议,但承担主要赡养义务的小儿子未按协议履行。无奈之下,陈老汉一纸诉状诉至法院,要求小儿子承担赡养义务。受理此案后,为尽快解决老人的赡养问题,考虑到老人年迈且行动不便,就近选择到老人住所地人民政府进行巡回开庭,依法维护老人的合法权益。通过法官从法律和情理两个方面进行剖析和开导,以及耐心的沟通和交流后,老人的小儿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表示愿意探望和照顾父亲,最终双方心平气和地达成了调解协议,约定陈老汉继续随大儿子共同生活,小儿子每年承担2000元赡养费。 2021-06-01 00:00:00:07438701法官巡回审判化解养老纠纷/enpproperty本文来源:常德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