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参保人因病去世后,社保可以这些退还这些费用!
2021-08-28 22:39  浏览:1901  搜索引擎搜索“养老服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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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的平均寿命虽然越来越长,但并非所有人都能领到退休金,那这部分人缴纳的社保费用又何去何从?


未到退休年龄因病去世后,其法定继承人可以继承以下部分:


1、养老保险部分


按照相关规定,员工在职期间去世后,养老保险的个人部分及利息可以全额返还,由亡者生前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而我国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计发月数是139个月,也就是说,在退休之前不幸身故,个人账户中的余额都可继承。


如果是自由职业者、个体工商户或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养老险去世后,同样可以继承个人账户中的本金和利息部分。


图片来源:摄图网

2、医疗保险部分


除养老保险外,医疗保险账户也可以继承。参保者去世后,其医保卡内个人账户仍有结余,那么单位或者家属可持有相关证明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对其个人医疗账户进行清算,注销其个人医疗账户,同时继承人或者指定的受遗赠人可以申请继承其个人账户的全部余额。如若没有继承人,这部分的钱将会被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


另外,因病或非因工死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因病或非因工死亡职工子女及其配偶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因病或非因工死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等情况,可以在职工死亡30日内,按照规定领取遗属生活补助费。


所以,凡是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的参保人员,因病或者非公死亡后,都可以按照所在地相关规定,领取社保中账户中的结余部分和生活补助费。


发布人:caba****    IP:125.64.26.***     举报/删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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