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待遇的三原则是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晚退多得。它不一定是跟贡献或者工龄等因素相挂钩。我国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缴费以后,大家领取的待遇一般称之为养老金,不再称为退休工资了。实际上最初我们也不是称退休工资而是退休费。
与养老金待遇挂钩的因素:
第一,缴费年限。缴费年限原则上应该等于工龄,但实际上也是有一定的区别。
首先,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实际缴费年限,大家非常理解。视同缴费年限,指的是实施养老保险制度以前的连续工龄。连续工龄仅凭档案就可以认定,相应的保险费是由国家承担,个人无须缴费。
实际上,过去管理职工档案的主要是国有企业。现在对于三五个人的私营企业以及外资企业建立和完善职工档案也不现实。因此,现在是以社保缴费为准。
如果说职工在一个单位工作,单位由于经营等原因没有缴纳社会保险费,这种情况下确实也是影响缴费年限的。
按照养老金计发公式,其他因素相同的情况下,缴费年限越长,养老金待遇越高。
一般来说,一些参加工作时间较早的职工,还有过渡性养老金的计算年限(一般是1992至1997年以前)。
第二,缴费基数。缴费基数高低,也是决定养老金高低的一项重要因素。
缴费基数直接影响的是相应的平均缴费指数。比如说基础养老金如果按照60%基数缴费,一年可以多领取0.8%的退休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
按照300%基数缴费,可以多领取2%的社平工资。
可实际上300%基数缴费,可是60%基数缴费的5倍。
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则首先是按照缴费基数的8%形成个人账户余额,这样个人账户养老金高低就明显跟缴费基数挂钩了。
第三,退休年龄。在计算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时候,有一个因素是个人账户养老金的计发月数。
退休年龄越大,计发月数越小。这也是退休年龄的重要作用,未来随着延迟退休,说不定还会有其他延迟退休提升养老金的因素。
第四,养老金增长制度。退休以后养老金不会每年重新计算的,而是根据国家统一的养老金调整通知进行调整。
国家在养老金调整的时候,一般是按照定额调整、挂钩调整、适当倾斜三种方式来进行。通过这种方式调整,一般养老金较低的人群增加的比例较高,但是钱数较少。但是这种调整方式缩小了养老金的水平差距。
一般来说养老金较高的人群,养老金的增长幅度要比平均养老金增长幅度低1~2个百分点。
总体来说,与养老金高低相关的因素还是非常多的,并不是简简单单的一句“贡献”就能够概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