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西宁市将升级改造老年人供养机构
2021-04-15 08:42  浏览:588  搜索引擎搜索“养老服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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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新闻网·大美青海客户端讯 4月14日,来自西宁市民政局的消息,作为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试点城市,西宁市积极整合社会和社区(村)的各类服务资源,养老服务机构覆盖面和受益人群逐步扩大。今年起,西宁市将实施供养机构改造提升,到2022年年底前,有意愿的失能特困老年人集中供养率达100%。


据悉,“十四五”期间,西宁市将针对失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敬老院、老年养护院、老年养护中心、养老示范基地等)设施条件、设备配置及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实施能力改造提升工程。同时,按照国家和省上有关部署,对养老院服务质量专项行动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到位。到2022年年底前,西宁市所有敬老院全部达到一级以上养老机构标准,每个县区至少建有1个以失能、部分失能特困人员专业照护为主的县级供养服务设施,优先满足辖区内所有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专业照护需求。


此外,西宁市还将持续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健全完善以“助餐、助医、助浴、助洁、助急”等服务为主要内容,社会力量为主体、专业化团队为支撑、康复保健为补充、居家上门服务为主要方式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让居家老年人享受连续、稳定、专业、规范的养老服务。探索设立“家庭照护床位”,利用具有紧急救援、自动报警等功能的呼叫终端设备,实现老年人健康动态监测机制。制定发布基本养老公共服务清单,明确基本养老公共服务项目、供给对象、供给方式、服务标准和支出责任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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