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家住上海宝山区的一位八旬老人
通过意定监护的方式
将家中价值300万元的房产
赠予水果摊主的新闻引发关注
案件详情
现居上海的马林(化名)是一位退休工人,今年已有88岁高龄。2017年的一天,他做了一个让亲朋邻里都无法理解的决定,他把所有遗产,留给了家附近的水果摊主小游(化名)。小游表示,自己从始至终照顾老伯,如今所得都是老伯赠予,自己会继续履行赡养义务,也不会排斥老人亲属前来探望。并出示了除了“意定监护”公证材料外的另一份关键材料——“遗赠扶养协议”材料。而老人的亲属对于意定监护的有效性表示质疑,同时对于老人未来能否得到有效照顾表示担忧。
此案中
公证处出具的意定监护公证成为焦点
下面我们就来谈一谈什么是意定监护
意定监护
《民法典》第三十三条规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在自己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该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
意定监护意目的就是自治原则,尊重被监护人的个人意愿,使得本人在契约自由的框架下自主选任监护人,从法律上保障自我决定权的优先实现。目前,意定监护大部分还是出现于类似这位老人一样的独居独身、或者失独、孤寡等老年群体。它的设立能够帮助很多老人解决养老问题,老人可以在具备完全行为能力时根据自己的意愿安排自己最信赖的子女来作为自己的监护人。如果老人跟子女感情不好的,还可以选择自己信赖的其它亲属甚至是朋友来担任自己的监护人。一旦老人失智、失能后,将由自己最信赖的监护人安排生活照料、医疗救治及财产管理。意定监护也是在司法部门帮助下为他们解决身份缺失的问题。比如,就医时,医生往往会问老人,“家属来了吗?”“你有监护人吗?”申请社会福利时,老人有各种社会福利,但是他到各个部门去申请的时候,别人也会质疑他的身份问题。意定监护为不可抗力造成的鳏寡孤独者寻求监护做兜底保障,也超越血亲范畴监护可能有的情感绑架,具有极大的灵活性,最大限度尊重老人的意愿,充分保障了老年人自由和尊严,在日常照护、大病治疗、临终关怀等情况下解决了很多老年人的养老难题。
可以见得,作为“踩在时代痛点上的制度设计”,“意定监护”制度针对现代社会的养老难、监护难等问题都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方案,只是在全社会的普及认识和具体落实上还有所欠缺。通过不断促进社会理解认同,相信在不久的未来“意定监护”定会在老有所依、老有所养方面大有所为。
来源|浙西南公证
审核|蓝陈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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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丽水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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