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北京:应届毕业生入职养老服务行业最高奖励6万元
2020-11-29 22:14  浏览:265  搜索引擎搜索“养老服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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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京市民政局等多部门联合出台了《北京市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培训实施办法》,将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11月27日,北京市民政局举行新闻发布会,对《实施办法》进行政策解读。根据《实施办法》,国家统招北京生源或北京地区普通高等院校、中高等职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或毕业一年以内的往届毕业生,进入北京市养老服务机构专职从事养老服务工作的,按照本科及以上6万元、专科(高职)5万元、中职4万元的标准,发放入职奖励,在申请人入职养老服务机构工作满一年后开始发放,分三年按照补贴标准的30%、30%、40%,直接发放给毕业生本人,以此来吸引更多年轻人才进入养老服务行业。

北京市市民政局副局长李红兵介绍,设立应届毕业生入职奖励,是《实施办法》的另一大亮点。李红兵介绍,北京市养老机构一线护理员有9000多人,营养师、社工、辅具适配师等专业技术人员不到1000人,养老护理人才队伍稳定性低、人才流失严重。另一方面,各类院校培养的养老服务人才不足,进入养老服务行业就业意愿不强。

《实施办法》还首次将岗位补贴与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挂钩。按照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分别给予每人每月500元、800元、1000元、1200元、1500元的岗位奖励津贴,直接发放给养老护理员本人。

对于未取得职业技能等级的养老护理员,将设立两年的“过渡期”,期间每人每月补贴300元。两年“过渡期”后未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将不再给予补贴。《实施办法》还明确,岗位津贴补贴对象不包括事业单位编制养老护理员和兼职养老护理员,同时岗位津贴不得折抵养老护理员薪酬待遇。

此外,实行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和从业人员技能提升培训。《实施办法》明确提出,实行养老服务人才分类培训制度,健全市、区、养老服务机构分级分层培训体系。根据《实施办法》,北京市将实行“两类”培训制度,开展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和从业人员技能提升培训。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每年由各区民政局委托本市开设养老服务相关专业的各类职业院校、具备相应培训资质的社会培训机构开展,培训时间不低于60学时,重点在于强化养老护理人才职业技能和照护能力。培训合格取得结业证书的,按照每人1500元标准给予培训机构培训补贴。通过多措并举,推进养老服务人才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提高养老服务人才队伍整体质量。同时,市、区两级民政局还将对全市养老服务机构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养老护理人员等养老服务人才开展专业技能提升培训。《实施办法》还明确提出,每年对养老服务人才开展一次全员轮训,从而全面提高养老服务人才综合素质,加强养老服务队伍建设。


发布人:184d****    IP:117.173.23.***     举报/删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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