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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八旬老人送进养老院,6小时后因翻墙摔伤,院方称被人挖坑
2021-05-30 17:49  浏览:715  搜索引擎搜索“养老服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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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八旬老人送进养老院,6小时后因翻墙摔伤,院方称被人挖坑


年纪大了后腿也会逐渐变得不方便,进而演变成生活不能自理,这时就要子女赡养老人了,不过现代人的生活压力还是很大的,工作也是比较忙,没有时间照顾老人,有些家庭就会把老人送进养老院,让老人随时都能得到照料。


但养老院也算是一个营利单位,收费也是有档次的,多交钱可以有一对一的看护,少交钱只能有一对多,保障老人的基本生活,不能随时都有人看护,如果老人在养老院发生意外,如何划分责任就很难说清楚了。


一位八十八岁的老人来到河北的养老院,但刚刚过了六个小时,发现她翻墙摔伤了,家人认为养老院应该负责,我们一起去看看。




送老人到养老院,6小时后发现有人失踪


这件事是这样的,张先生家在河北石家庄的赵县,他家里有一位年长82岁的老妈,平时身体还不错,还会到村里走一走,虽然考虑到老人的年纪,兄弟俩也没有太多时间照顾她,担心她每天吃饭会不准时,不方便。


经过兄弟两人的仔细商议,决定将老人送到养老院,当天下午3点多送到福宁养老院,在办理完手续和老人的交代之后,兄弟两人就各自回家了,没想到6小时过去了,到了晚上9点左右,养老院打来电话说,他的母亲莫名的找不到了。




老头子在墙角发现,因为想翻墙受伤


原来他是想马上赶来,但老人说会再去找,让张先生不要太担心,等了近1个小时,老人又打电话来,说他妈妈已经找到了,但伤势有点严重送医院,张先生也是马上赶到医院探望妈妈,从妈妈口中也得知事情经过。


本来老人家是有出门遛狗的习惯的,那天在疗养院吃过晚饭,她照常出去散步,可是疗养院外面的门已经关上,老人家想到要翻墙出去,不想翻墙的时候出了事故,把自己给摔了一跤,伤得很重,医药费已经花掉8万元,只能在家躺着。




老头儿又一次爬窗翻墙而出意外受伤


对张先生来说,是养老院的责任,毕竟人是被送到养老院的,6个小时就摔成这样,虽然多次找过养老院协商赔偿,但都没能达成一致意见,无奈他只好向媒体求助,在接到张先生的求助后,记者5月26号来到养老院了解情况。


根据老人院院长介绍:老人出事后也曾查看过监控,当时老人进了自己所住的房子,接着又打开窗户翻出,手中拿着一根拐杖想要出去,到了接近大门的地方,7点多门还开着,老人不知怎么就要翻墙,结果不料摔了一跤。




校长认为养老院已经尽责,还说是被家人坑了


老头子交的也是最低档费用,没那么多人照顾,加上又是爬窗出去,院长认为老头子已经尽职尽责了,还说老头子可能是心理有问题或是其他情况,不然老头子怎么能爬窗翻墙呢?


在场的张先生也做了反驳,称自己的母亲身体很好,从来没有出现过什么严重的疾病,既然是在养老院摔伤,那养老院就要负责赔偿,但院长也说不是不赔偿,之前已经商量过了,先让老人到养老院去,但是老人的家人不同意。




现在张先生已向有关部门反映,下一步就是准备先治疗老人,然后再到养老院协商赔偿事宜。


结节


整个事情看起来,应该是老人家在养老院里住不惯,想要从养老院里出来回家,只是怕她不让她走,所以才会爬窗出来,不过她对养老院又不太熟悉,可能找不到门,所以想要翻墙出去好让她回家,结果不小心给自己摔了一跤。




从老人的行动来看,的确是很健康的,儿女们也不必送她到养老院,让她自己在村里活动,也许比送养老院还要好一点,毕竟离开了熟悉的环境,适应还需要一阵子,说不定没认识新朋友,心里郁闷还不如住在村里。


我认为,在这次事故中,养老院的责任也不大,毕竟交了一对24小时的看护费,老人又是自己爬窗出去受伤的,理应由家属自行承担,养老院出于人道主义考虑,给了部分经济赔偿。


在末尾


当老人还能自己出去走动时,其实家人并不需要太过担心,老人自己到村里走走,跟一些老朋友聊天,心情都会得到缓解,也可以多活几年,如果每天都让她呆在家里,很可能就会闷出病来,更别提把她送进养老院了。


莫名给老人换了一个居住环境,别说是老人心里会慌乱,连年轻人都要适应一段时间,除非老人真的到了无法自理的地步,否则还是建议让老人住在熟悉的居住环境里,大家对此怎么看?


发布人:e6bb****    IP:117.173.23.***     举报/删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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