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强养老机构监管相关工作要求,规范养老机构服务行为,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保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北京市民政局会同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制定了《北京市养老服务合同(2021年养老机构版)》示范文本,对服务内容和双方权利义务予以规范引导。该《合同》示范文本从6月17日到24日面向全社会征求意见。
既然是规范养老机构的服务行为,该合同示范文本中自然少不了的是养老机构的入住条件及程序,服务内容与质量标准,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违约责任,纠纷的解决方式等多方面进行了规范引导。而其中的一个最大的亮点就是,此次的《北京市养老服务合同》将设置7天“冷静期”。冷静期期间,老人未入住的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全部预付费用于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返还。如果不是有强烈的反对意见(当然,因为涉及到的人民群众的利益,相信反对意见也不会太多),这个规定基本上是板上钉钉地会写进合同中了。
7天是一个很有意思的概念。二十年前上学的时候,北京卫视有一档栏目,大概是元元主持的《七日》,解说词就是“生活就是一个七日连着一个七日!”再后来,就是现在满大街的泰山原浆啤酒,硕大的瓶子上一个大大的“7”字,寓意着只有7天的保鲜期,体现出酒的鲜度。而现如今,随着社会的发展,在不少领域推出了 “冷静期”。最典型的也最为大家所熟知的就是理论冷静期。这是2021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实施后,为了贯彻民法典有关离婚冷静期制度的规定,民政部对婚姻登记程序进行调整,在离婚程序中增加冷静期。只不过,离婚的冷静期是三十天。这也好理解,毕竟在传统的文化中,婚姻大事不是儿戏,适当放宽冷静期还是应该的。而在维护消费者利益方面,北京市在今年借助接诉即办大数据分析,推出了“每月一题”的机制,其中一个就是解决健身、美容等领域的预付卡退费难问题,已经推出了 7天的冷静期。而且,北京并非第一个,从今年1月1日起,上海在健身领域已经推行了7天冷静期可退款的会员服务合同。
北京市此次在养老领域推出这个7天“冷静期”无疑也是十分必要的。毕竟,老年人如果入住养老机构,那就是把自己辛苦一辈子积攒的养老钱投入进去了,这是其人生中最后的一件大事了,马虎不得。另一方面,客观的说,我们目前的养老市场还是参差不齐,很多养老机构在推广的时候打着各种旗号极尽忽悠之本能,一旦老人签订了合同,很多承诺都变了。一旦发生纠纷,老人以及老人的子女都是处于更加弱势的地位。因此,从保护老年人这个弱势群体的角度看,这7天“冷静期”很有必要。而健康时报的报道,甚至用了《住养老机构有7天“冷静期”?专家:冷静1个月也不为过》这样吸引眼球的标题。其实无非是内容中提到“一位养老业内人士告诉健康时报记者,在北京的大部分中高端养老机构中可以为老人提供长达一个月的试住期。在试住期内,老人有任何不满都可以退出,退还押金的同时,退还剩余的养老服务费用。”不得不佩服健康时报编辑的大胆创新。
随着经济的发展,市场化程度越来越高,各种的服务行业越来越多,各种预付费办卡的、养老机构的以及其他各个服务行业,由于目前的监管是不是很到位,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利益,这个“冷静期”值得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