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记者在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优化营商环境,省级养老服务专项资金补助按照下放审批权限、年初预拨、分级负责、分类审批的原则实施。
对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和农村幸福院运营奖补、大中专毕业生入职奖补、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奖补等项目,由县级民政部门直接受理申请和审批。
对护理型养老机构一次性建设补助、敬老院护理型床位一次性建设补助、养老机构运营奖补等项目,鉴于资金数额相对较大,由县级民政部门受理申请和初审,报市级民政部门进行审批。
对院校设立养老专业奖补项目,鉴于大部分都是省属院校,由省民政厅直接受理申请和审批。对以上经各级民政审批的项目,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同级财政部门拨付资金。
大众报业·农村大众记者 戎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