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来讲,子女都有赡养父母的义务,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很多地方却是由儿子赡养父母。为什么?
因为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不管是重男轻女也好,偏心也好,一般农村育有儿子和女儿,父母劳动所得,挣得家产,金钱或者房产之类的,始终是儿子享受的多。
都说“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女儿出嫁之后,基本上就成了客人,哪有客人跟主人争好处的?所以女儿出嫁之后基本上是没有权利享受父母所得红利。父母赚再多钱,有再多的家产,给你的你可以接受,不给你的,你也争不来,这也是农村默认的规矩,而不是一家之言。
就像我丈母娘对我老婆说的,父母赚的钱肯定是为了儿子,不可能为了嫁出去的女儿。我相信这是农村的普遍观念。
都说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既然女儿没有享受父母所得红利,不承担或者少承担父母的赡养责任,作为娘家人的弟弟或者哥哥也不应该或者不能说什么。
正因为儿子享受了更多父母挣得的好处,所以赡养父母基本上是由儿子负责,女儿仅仅是帮忙尽一下孝道而已。
当然了,碰到有些人实在太糟心,而你又有能力的情况下,一起承担父母的赡养义务也是无可厚非的。一从法律上,二从良心上你也不可能看着父母遭罪挨饿。
就像我小舅子一样,父母赚的钱,给他买车买房,就因为不听话,在外面乱搞,现在父母的养老钱,车子房子都给他败光了,还欠着几十万的外债,还有老婆孩子。在这种情况下,万一娘家真的过不下去了,作为女儿的还能力袖手旁观吗,你忍心看着父母挨饿受冻吗?我相信没有哪个人能做到。
总之呢,赡养父母从法律上来讲,是应该由子女共同承担;但从农村默认的规矩上来讲,赡养父母是应该由儿子承担,而不需要子女共同承担的。儿子赡养父母也是目前最常见的。(图片来源于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