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胡在近期提出一套农村养老大法,土地养老法。自认为这个养老法的高明之处,就在于同时解决多个方面的问题,是一举多得的好办法。关于这些具体内容前面视频也没少讲过。今天就不展开重复说了。
今天要说的是,土地养老法,在实现养老方面,同时在其他方面都有非常高的功能性。但它有一个大问题,没有解决。本来呢,是希望网友提出有质量的深刻问题,难倒老胡提出的这个土地养老法。但一直没有出现这样的问题,而提出来的一些问题,在老胡看来那都不是问题。有很多就是不了解方案本身就提出来的,答案就在方案里面。有的问题是,没有把这个土地养老法的核心思想搞懂,比较僵化地提出一些表面上的问题。
今天老胡自捅一刀,自己对自己这个方案提出一个大问题。
那就是,这个方案虽然在养老方面实现了无缝对接,但如何对接年轻人返乡创业这个问题?
因为土地养老法的理论上,是把全村土地交由村委班子经营了。理论上,村里没有空余土地了。同时理论上,是几乎所有年轻人都去打工了。而大政策还有一个事情,就是鼓励年轻人返乡创业。这些年轻人返乡后,面对无地可用的农村空间,他们如何创业?
这个问题的核心是,既然是返乡回村,那一定是跟土地有关系。否则,干嘛要回村创业呢?这个问题一下子把老胡给问住了。的确,年轻人返乡创业,也是政策引导下的趋势。土地都被用去养老了,如何让这些返乡的年轻人施展身手呢?
不过有人提出,不直接与土地发生关系,可以搞一些与土地有间接关系的项目。
例如,土地养老法的核心思想就是最大化实现土地收益。年轻人不用土地,但可以与土地项目形成衔接机制。
我举个例子,你村这个地一大半都种了小麦玉米这些。那年轻人的创业项目可以是搞个面粉厂。如果是玉米呢?可以搞个饲料厂。如果是苹果树呢,可以搞网销平台,如果是花椒树呢,可以搞加工厂,如果是各种果树呢,可以搞罐头厂,果脯厂,也可以是销售领域的创业。当然这里只是抛砖引玉,大家可以举一反三。
大家想一下,每个人的能力大小是不同的。如果你村上有年轻人办个什么工厂,他首先需要就是工人。那自然就会有一些年轻人回来在自己家附近上班了。办工厂的少,可上班的人多。
那这些思路和土地养老法之间,有什么关系呢?
老胡认为这叫肥水不流外人田。
比如说,原来村里的小麦收割以后,是卖给外来粮食收购商的。现在呢,直接卖给了年轻农民的工厂,属于自己人,没有出这个农业领域。在农村范围,就把小麦变成了面粉,然后才输入城市的。在土地产出与农产品加工这两个领域,一个角色是村委经营班子,一个角色是年轻农民群体。互相衔接,但又各自干各自的事。
而理论上,土地养老法是把老人的劳动排除在外的,也就是不需要参加劳动就可以实现足额养老费。但实际上,老人可以发挥自己的余热。有力气的,有精神的,还可以在年轻人办的各类工厂上个班,打个杂,工资虽然不高,但可以在有养老金的基础上,再添一点柴火。
对于年轻人的企业来说,这部分劳动力的成本低,也是有利的。关键是,爹在儿子的工厂里打工,农村老人在农村年轻人那里打杂,都是本地人,无论是资本还是营收,它都出不了这个大圈圈。总体上农业领域的产值是提高了许多。
在这样的模式下,有人再提一个小问题。那就是年轻人办工厂也要占用土地啊。那就会让养老的土地减少了怎么办?这个问题还是问题吗?工厂把一点儿土地占用了,但是给土地租金啊。这个租金可是要比土地直接收益高很多的,有利无害啊。
仔细研究一下这个模式,还真是一个不错的方案。土地养老法把农民养老问题解决了。与土地上产品进行衔接的产业链,又把年轻人返乡创业的问题解决了。而年轻人在农村创业收益,很多还是用到了本地,这就是内循环,会进一步激活三农经济。最后就会形成这么一个大框架,老年农民和年轻农民都不出三农领域,实现了整体上农业产值的大提高。这个大提高,一部分向外伸向城市,不断刺激工业进步,一部分向内,不断盘活三农经济。
说到这里,本想是对土地养老法提出考验性问题的。看来,年轻人返乡创业只是与土地养老法形成一个双轨道,并不会因此而冲突。好不好?不在于想,而在于怎么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