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退休前正常参加养老保险的人,到退休后基本都能够按月领取到一笔养老金,但养老金主要是为了保证大家的基础生活,所以,要想满足更高的生活水平,只能在退休后多打一份工补贴家用。但是在这个过程中,退休人员应当对自己选择的工作做到3个评估,否则,可能还要损失自己原本的养老金:
第一,工作是否能保证安全
国家法定的退休年龄是男性60周岁,女性50周岁,女干部55周岁,而达到这个年龄的人,身体素质肯定是比不上年轻人的,所以危险性高的工作是绝对不能去做的。比如煤矿,化工厂等地方的工作,年轻人都可能有安全隐患,更别说退休人员了。根据规定,养老金主要是发放给在世的退休人员,如果因为做高危类型的工作,出现意外的,养老金就领不到了,子女能够继承的也只有父母个人账户的养老金,以及少部分丧葬费,其余统筹账户部分的养老金,就拿不到了,等于前几十年坚持缴纳的保险费要打水漂。
第二,工作内容是否合法
市场上有不少的求职陷阱,尤其是要注意理财公司,保健品公司,保险公司,收藏品公司,美容院等机构的招聘,一定要确定公司是否手续齐全,是否是正当合法成立的企业。比如保健品公司,很多销售保健品的机构是不合法的,并且多数产品在夸大药效,甚至有部分还是三无产品。
如果说你进入公司后,对外销售产品,消费者使用后出现身体问题的,除企业要负担责任外,你作为直接和客户对接的销售人员,可能要承担相应责任。赔钱可能还算好的,怕的是,如果造成严重伤害的,可能还要负担刑事责任。而养老金发放有规定,属于拘役,劳动教养等的服刑人员,服刑期间养老金停发,并且服刑期满后,停发的这部分养老金不予补发,等于你还要白白损失一大笔钱,那可就是得不偿失了。
第三,应当享受的各项权益是否满足
退休后再打工时,企业是不会再为你缴纳社保的,因为你已经达到退休年龄,并且也开始领取养老金了,就算再缴费也不能增加养老金水平。但是要注意,企业不为你交社保,不代表省下的这部分钱不属于你,因为企业给员工缴纳的社保部分,实际也属于用工成本,只不过最初是以社保形式作为员工应享受的福利待遇。而对于退休后再就业的人,企业既然不需要再缴纳社保,那么这部分钱是应该作为工资发放的,所以,在签订合同前,要把这件事说清楚,否则企业可能就会赖掉你的这部分收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