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县着力推进居家养老、农村养老、社会养老等多个层面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努力构建尊老、敬老、孝老政策体系和服务环境。 制定标准,促服务规范。修订《太湖县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办法》,对80-99周岁、100周岁及以上老人分别给予25元/人月、300元/人月的高龄津贴补助,共发放津贴395.76万元,惠及全县13196名高龄老人。对2668名家居农村的低收入老年人按30元/月标准,发放居家养老服务补贴96万元。为农村符合条件的450名失能失智五保对象发放照料补贴40万元。 保障资金,促服务发展。对五家社会办养老机构运营情况进行审核验收,及时核发运营补助59.58万元资金,积极引导和推进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 为15家公办农村敬老院共2900张床位办理综合责任保险11.60万元,为全县6107名特困供养人员购买住院照料护理保险69.16万元,进一步提升社会养老事业发展水平。 补齐短板,促服务提升。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投入资金152.87万元推进农村敬老院建设和维修,投入资金695.70万元加快农村敬老院消防设施改造工程。目前全县15家农村敬老院和5家社会办养老机构基础性指标已全面达标,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得到进一步提升。
【来源:太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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