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全市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机构有序恢复开放
2021-03-04 00:24  浏览:321  搜索引擎搜索“养老服务网”
温馨提示:信息一旦丢失不一定找得到,请务必收藏信息以备急用!本站所有信息均是注册会员发布如遇到侵权请联系文章中的联系方式或客服删除!
联系我时,请说明是在养老服务网看到的信息,谢谢。
展会发布 展会网站大全 报名观展合作 软文发布

根据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最新通知精神,2月27日起,我市“一老一小”服务机构解除封闭管理,有序恢复开放。

一是加强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养老服务机构可以接收新人及春节前回家过年的老年人,返院(或新入住)老年人应当14天内无接触过入境未超过14天的回国人员,无发热、咳嗽等症状。采用预约方式办理返院(或新入住)老年人入住手续。探视严格执行限定时间、限定人数、限定路线、限定区域及不进入生活区的“四限定一不进”要求。在院老人、儿童和工作人员可以外出,外出应避免聚集,返院后报告外出路线。所有进入养老和儿童福利机构人员,要做好入院登记、佩戴口罩、亮码测温等工作。境外人员回国不满14天的暂不得进入机构。继续做好工作人员14天一次核酸检测工作,持续推进新冠疫苗接种工作,确保全覆盖。

二是恢复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全市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恢复正常运行,老年食堂恢复堂食服务,合理安排人数和就餐空间,鼓励灵活采取订餐配送、预约就餐和错时堂食等多形式服务,避免人员扎堆聚集。恢复居家养老上门服务,保持适当距离,并佩戴口罩。

三是完善疫情防控工作预案。养老服务机构切实落实疫情防控“五有”制度,建立健全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组织开展实战演练,一旦出现可疑症状的,及时做好隔离防护措施,立即联系疾控部门送医就诊。民政服务机构日常要做好通风、消毒、环境清洁和体温检测等工作,落实落细相关防疫措施不放松,切实保障在院老人和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健康。

【来源:宁波市民政局】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newmedia@xxcb.cn


发布人:b6b6****    IP:183.195.39.***     举报/删稿
展会推荐
让朕来说2句
评论
收藏
点赞
转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