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我县2020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中央基础 养老金标准调整工作圆满完成
2020-12-31 14:31  浏览:750  搜索引擎搜索“养老服务网”
温馨提示:信息一旦丢失不一定找得到,请务必收藏信息以备急用!本站所有信息均是注册会员发布如遇到侵权请联系文章中的联系方式或客服删除!
联系我时,请说明是在养老服务网看到的信息,谢谢。
展会发布 展会网站大全 报名观展合作 软文发布

(通讯员 夏建周 李妮欢)近日,县社保局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关于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的通知》(鄂人社发〔2020〕50号)的精神,自2020年7月1日起,对我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中央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上调5元,中央基础养老金由原来每人每月103元提高到108元。

截止12月25日已全面完成调标补发工作,共惠及51801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调整增加的中央基础养老金从2020年7月1日起执行, 7-12月共补发增加部份的中央基础养老金121万元,调整后人均月养老金达到116元。

此次中央基础养老金的调整,是我县自2011年实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以来的第5次待遇提标,基础养老金由制度启动时的每人每月55元提高到现在的每人每月108元。

城乡居保待遇水平的逐步提高,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广大城乡居民老有所养的关心,彰显了城乡居保政策的惠民性、公平性和激励性,对保障人民基本生活、调节社会收入分配、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来源:咸丰新闻网】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newmedia@xxcb.cn


发布人:7a5d****    IP:117.173.23.***     举报/删稿
展会推荐
让朕来说2句
评论
收藏
点赞
转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