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靖江市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简称《意见》),明确扶持民办养老机构发展、完善养老服务补贴政策、促进养老服务消费等内容,进一步激发养老服务市场活力。
拿出“真金白银”,奖励激励社会力量发展养老服务。《意见》规定,营利性、非营利性民办养老机构同等享受财政扶持政策,奖补资金与机构等级评定结果挂钩。运营一年以上且通过等级评定的新增民办养老机构,按照核定床位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以自有产权用房举办的,护理型床位每张补贴不低于15000元,普通型床位每张补贴不低于10000元;以租赁用房举办且租期5年以上的,护理型床位每张补贴不低于7500元,普通型床位每张补贴不低于5000元。
提升运营补贴标准,鼓励民办养老机构收住老人。基准运营补贴标准为失能老人每人每月不低于200元、部分失能老人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自理老人每人每月不低于50元,二级、三级、四级、五级养老机构运营补贴分别按照基准补贴标准的0.8倍、1.2倍、1.5倍、2倍确定。公建民营机构按照民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标准的50%给予补贴。
多样化养老服务供给,提升服务普惠性、便捷性。《意见》明确将政府购买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对象范围逐步扩大到高龄、空巢、独居等老年人,到2022年接受上门服务居家老年人数占老年人口总数比例不低于15%。探索在养老机构、城乡社区设立老年康复辅助器具配置服务(租赁)站点,依托仁爱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立老年康复辅助器具展示馆和老年生活体验馆。深化“12349”智慧养老服务,汇聚线上线下资源,精准对接养老服务需求与供给。大力发展旅居养老、文化养老、健康养老、养生养老等新兴业态,扶持培育一批专业养老服务组织和老年康复辅具、食品药品、益智产品等涉老企业。
同时,《意见》要求相关职能部门强化养老服务消费市场监管,开展养老服务质量监测,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严厉查处侵害老年人权益的非法集资、传销、欺诈销售,以及以养生名义进行欺诈等违法犯罪行为。
作者/来源:市场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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