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的出台,最快明年就有可能在女性职工中实施。 但延迟退休后,如何保障老龄人员的就业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如果处理不好势必会影响到延迟退休政策的顺利实施。
网络图片众所周知,国家实施延迟退休政策,是为了应对老龄社会加速到来所带来的养老金支付压力,据预测,从2030 年起,中国劳动人口的绝对数量开始下降。如果现行的退休年龄不变(60 岁),那么劳动人口(15-59 岁) 与退休人口(60 岁以上) 的比例将从2000 年的7 :1,下降到2050 年的2 :1,也就是说,到时将会是2个劳动人口供养一名退休人员,严峻程度可想而知。
那么,延迟退休政策实施后,为保障这些大龄人员的就业不受影响,国家应该出台哪些保护政策呢?
修订相关法律
国家应相应完善修订有关法律条文,进一步加强对大龄人员的就业保护力度。《劳动法》只在未满16周岁方面做出了明文规定,而对于大龄人员缺乏明确的保护。比如第二章第十二条规定: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就应该加上“年龄”这一条。从而使大龄人员能够得到公平的就业机会。
再比如:《劳动合同法》第二章第十四条规定:(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两款条文都对工作年限做出了10年的规定,总体上没有问题,但对于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是否可以适当降低年限;或者直接签订到退休年龄的固定劳动合同,以确保这部分就业人员可以一直干到退休。
法律执行到位
《劳动法》对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均作出了明确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这是对劳动者的关爱和保护。但现实中,企业在追求效益最大化的过程中,很难执行到位。尤其对于大龄人员来说,由于体力、精力的不足,高强度的工作极易造成工作的失误,从而增加被企业解雇的风险。国家职能部门应该加大监管力度,对肆意延长工作时间、不按规定休假的企业进行严厉的处罚。
出台优惠政策
对于兴办产业或从事个体经营实现就业的大龄人员,要出台税费减免优惠政策;同时,对招录了大龄人员的企业,也要按照招录的人数多少进行适当的奖补。国家还应增设专门安排大龄人员就业的公益性岗位,拓宽他们的就业渠道。
免费开展培训
要制定专门的大龄人员培训计划,免费为他们提供合适的技能培训,增加他们的就业本能。大龄劳动者也要积极参加培训,提升自身能力,从而实现就业或再就业。
总之,延迟退休已是大势所趋,加强对大龄劳动者的保护,免除他们的后顾之忧,是顺利推进延迟退休的关键。所以,不但国家要搞好顶层设计,社会层面也要杜绝年龄歧视,大龄劳动者更要有求人不如求己的危机意识,顺应时代潮流,早谋划、早打算,增强自身劳动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