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人,在计算基础养老金时,最重要的一个基本数据就是缴费指数,缴费指数的高低,是影响基本养老金最重要的因素。所谓缴费指数,就是本人的缴费基数与当地社保部门公布以上年度职工月平均确定为计发缴费基数之间的比率。
按照社保法的规定,职工的养老保险是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按比例缴纳,其中人单位是按照上年度本单位职工的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基数,职工个人是按照本人实际工资作为缴费。当本人实际工资低于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时,只能按照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来作为缴费基数;当本人实际工资高于上年度的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时,只能按照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作为缴费基数,高出300%以上的部分不计算为缴费基数。
通常我们把按照60%缴费称为缴费基数的下限,把按照300%缴费称为缴费基数的上限,上限和下限基数的划定,就是我们所说的社保缴费基数的“保低限高”原则。这个原则不仅体现在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中,同时也体现在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险和工伤保险的缴费基数之中。
那么怎么才能知道我们是按照60%还是100%缴费,这个判断是属于百分之几缴费的依据是什么,又是怎么划定的呢?这就是牵涉到另外一个概念,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职工社会平均,有的也叫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过去统计的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实际上只统计了城镇非私营单位;从2019年开始,全部按照城镇非私营单位和私营单位全口径统计,这也就是为什么从2019年5月1日起,各地的缴费基数都比2018年有所下降的原因。
这个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过去由于养老保险是按照地市级统筹,所以各地用于计算职工缴费指数的基数,也是以统筹区为单位公布的,在一个省内各个地市的缴费基数是不完全一样的,从2020年开始,全国全部实现了养老保险的省级统筹,所以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全部由省级社部、财政、医保、税务等部门联合公布。在对当年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进行适当调整以后,作为当年计算养老保险缴费指数的基数,然后再根据这个基数作为计算当年度缴费的上限和下限。
在岗职工是按照本人的实际工资作为缴费基数,但要计算缴费指数,就要用本人的实际工资与当地社保部门公布缴费基数进行对比,高出的部分比率就是当年的缴费指数。例如当年的公布的缴费基数是5000元,如果自己的工资只有4000元,那么缴费指数就是80%,如果自己工资的只有3000元,那么自己的缴费指数就60%,如果自己的工资为6000元,缴费指数就是120%,灵活就业人员也是根据自己的实际缴费基数来除以当地社部门公布的缴费基数,得出比率就是当年地自己缴费指数。
那么缴费指数有什么用呢?缴费指数是衡量自己缴费基数高低的重要标志,缴费指数越高,缴费基数也就越高,个人账户资金也就越高,同时今后的平均缴费指数也就越高,平均缴费指数越高,平均缴费指数工资就会越高,而平均缴费指数工资是计算基础养老金的重要依据,平均缴费指数工资越高,基础养老金的计发基数也就越高。
平均缴费指数的计算其实很简单的,就是将历年缴费指数相加,除以缴费年限得出的就是平均缴费指数。比如缴费是15年,历年的缴费指数相加以后除以15年是平均80%,那么你的平均缴费指数就是80%,但计算基础养老金时需要计算的是平均缴费指数工资,这个平均缴费指数工资,如果要将自己历年的缴费基数相加后平均,由于地区的差异们还有在转接养老保险关系时各地缴费指数之间有差异,所以后来形成了一个统一的公式,就是当地公布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即养老金的计发基数乘以缴费指数。
比如退休时公布的养老金计发基数为5000元,平均缴费指数是80%,那么历年的平均缴费指数工资就是5000元乘以80%,就是4000元,这个4000元就是自己的平均缴费指数工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越高,自己的平均缴费指数工资就会越高,基础养老金就会越高。基础养老金是按照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基数)与平均缴费指数工资之和的平均值来作为计发基数。按照上面这个例子,计发基数是5000元,平均缴费指数工资是4000元,二者的平均值就是4500元,每缴费一年发给1%就是45元,缴费15年自己每月的基础养老金就是675元。
综上所述,养老保险的缴费指数,就是自己的实际缴费基数与社保部门公布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之间的比率,根据缴费指数计算的缴费基数就是缴费指数工资,缴费指数是在退休时,计算平均缴费指数工资最终的的比例,也是自己基础养老金占社平工资的比率,这对今后养老金的高低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