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澜澜)省人社厅、省财政厅日前印发《关于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问题的通知》指出,2020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退职人员,从2021年1月1日起调整增加基本养老金:退休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9元。退休退职人员按照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每满一年每月增加1.32元(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按照本人2020年12月发放的月基本养老金的1.02%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退休退职人员1946年1月1日至1950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1941年1月1日至1945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1940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下转第三版) 2021-06-03 00:00:00:06月底前全部发放到位8694101我省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enpproperty2021-06-03 00:00:00:06月底前全部发放到位869410con86941.html1我省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enpproperty本文来源:河北经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