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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好脱贫攻坚战“最后一道防线” 广东民政高质量做好脱贫攻坚社会救助兜底保障
2020-09-27 15:53  浏览:837  搜索引擎搜索“养老服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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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工作关系民生、连着民心,是社会建设的兜底性、基础性工作。做好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工作,确保最困难的群体一户不漏、一人不落地脱贫,是民政部门服务决胜脱贫攻坚大局、推动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政治责任。近年来,在广东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民政部的大力支持下,广东各级民政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对脱贫攻坚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的殷切期望和嘱托,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切实发挥社会救助制度在脱贫攻坚特别是在解决“两不愁”问题中“最后一道防线”的作用,在健全工作机制、完善政策创制、逐年加大资金投入、创新便民惠民服务、推进社会救助与脱贫攻坚全面衔接等方面狠下功夫,兜底保障规范化、制度化、精准化水平明显提升。

截至目前,全省建档立卡贫困户纳入低保25.9万户、72.7万人,纳入特困供养16.5万户、17.1万人,有效实现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应兜尽兜,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加强领导聚合力 全方位统筹进一步加强

全省民政系统始终把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工作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的一系列重要指示要求,通过建立工作机制、加强部门协作、重点挂牌督战,营造合力攻坚态势,推动各地民政部门“专精细实”做好收官阶段的各项工作。

早部署,实现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工作提力。2018年以来,广东省民政厅多次召开厅党组会和厅务会、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全省视频会,专题研究部署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农村留守儿童和留守老年人关爱保护及残疾人社会福利保障等相关政策措施,全力推进民政领域脱贫攻坚各项工作落地落实。2020年春节,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省民政厅党组坚持“战疫战贫”两手抓、两不误,提前谋划并迅速建立了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工作机制,尽锐出击,全力做好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工作。

凝合力,实现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工作提速。一方面,切实发挥省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联席会议作用。省、市、县三级均建立政府负责人牵头、民政部门负责、相关部门和单位参加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强化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更好地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另一方面,积极加强与扶贫部门沟通协调。2020年3月10日,省民政厅厅长卓志强率队,赴省扶贫办召开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工作协调会,达成“聚焦未脱贫对象,做到目标一致;研究有效衔接,做到政策一致;开展全面排查,做到行动一致;强化共享比对,做到数据一致;推动建立激励机制,做到宽严一致”的共识。两部门还多次就脱贫攻坚兜底保障事宜积极沟通协调,共同举办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培训班。

强督导,实现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工作提质。广东省民政厅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任务艰巨,既负责完成全省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工作,又有新丰县紫城村定点扶贫任务,还要具体负责湛江市遂溪县脱贫攻坚督战事宜,统筹做好湛江市脱贫攻坚督战工作。面对脱贫攻坚工作战线多、任务重、事项杂,省民政厅迎难而上,加大督导力度,全力以赴推动各项工作落深落细落到位。一是实行厅党组成员包干负责制度。针对各项脱贫任务,省民政厅分别指定一名厅党组成员统一负责、重点督导,定期深入脱贫攻坚第一线,及时掌握实情、采取行动,帮助解决当前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各项工作落地。二是全力推进挂牌督战湛江市脱贫攻坚工作。省民政厅承担脱贫攻坚任务最重的湛江市挂牌督战工作,推动实现81671户、233688名贫困户100%脱贫,218个贫困村100%出列。3月-6月,专班5次实地督战遂溪县,遍访该县所辖乡镇未脱贫的141户461人贫困人口,抽查39户已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组织湛江组开展交叉检查,进一步查漏补缺。

完善制度促创新 兜底保障网进一步编密

近年来,广东民政系统按照兜底线、保基本、救急难、促发展的总体思路,推动出台《广东省社会救助条例》《关于加强广东省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广东省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等一系列高规格、管全局、谋长远的文件,进一步拓宽社会救助范围,优化流程环节,提高保障水平,向困难群众释放更多的政策红利,编密织实兜底保障安全网。

社会救助与脱贫攻坚全面衔接。推动社会救助与扶贫开发政策双向衔接,符合低保条件的未脱贫建档立卡相对贫困人口纳入低保,实行应保尽保;符合扶贫条件的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应全部纳入建档立卡范围,实行应扶尽扶。通过“核定名单、协助申请、主动办理、政府审批、及时纳入”,完善扶贫对象简化审批功能,将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的建档立卡相对贫困人员纳入农村低保兜底保障。

社会救助制度迎来改革创新和重大突破。率先从重“物质救助”向“物质救助+服务保障”并重转变,部署开展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服务,建立健全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评估、委托照料护理协议四方签约、第三方照料护理监管机制等。对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申请与审批、服务与管理、法律责任等作出具体规定,将支出型贫困、低保边缘家庭纳入救助范围,率先建立主动申报激励机制;将财产核查标准上限提高为原来的4倍,明确低收入家庭中的特殊残疾人可单独纳入低保。率先统筹推进“大救助”体系建设,明确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或个人给予应急性、过渡性救助措施,促进救助制度紧密衔接、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率先明确将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等9项制度和社会力量参与作为社会救助的基本内容,构建了分工负责、相互衔接、协调实施、政府救助和社会力量参与相结合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

农村养老服务政策创制强化提升。全力提升农村养老服务水平,加强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推动农村特困供养机构转型升级,拓展养老服务功能。加强对农村留守、困难、鳏寡、独居老年人的关爱保护和心理疏导、健康管理等服务。建立健全农村留守老年人基础数据库和农村留守老年人定期巡访制度。

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制度建设扎实推进。加强基层儿童工作队伍建设,优化儿童福利机构功能布局,加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建设,完善了农村留守和困境儿童基层工作力量和救助保护机制。对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自身困境儿童、家庭困境儿童、安全困境儿童和临时困境儿童等不同类型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提出新要求,建立困境儿童基本生活分类保障制度。

保障水平创新高群众获得感进一步增强

近年来,广东省民政厅圆满完成广东省“十件民生实事”提标任务,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孤儿保障、残疾人两项补贴等各项救助和福利保障水平均位于全国前列。

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方面,全省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纳入低保25.9万户、72.7万人,纳入特困供养16.5万户、17.1万人。

最低生活保障方面,全省城乡低保月人均城乡低保标准分别为848元、712元,全国排名第6位。2016-2020年,全省低保标准从5640元提高到8544元,粤东西北地区的低保最低标准从4020元/人年提高到6384元/人年。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方面,将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纳入省十件民生事实范围进行统筹谋划,明确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供养标准不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6倍,连续七年以高于全省GDP增速提高基本生活供养标准,目前全省城乡特困人员年人均基本生活供养标准分别为16970元、13800元,全国排名第5位,比2019年分别提高了1089元、611元;全自理、半自理、全护理特困人员月人均照料护理标准分别达到73元、726元、1280元,切实保障了特困人员照料护理需求。

临时救助方面,2018年至2019年,全省临时救助共26.71万人次,临时救助支出8.52亿元,其中26415人次建档立卡贫困户接受了临时救助。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方面,2018年1月至今,全省救助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213600余人次。

建立并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方面,21个地市均适时启动了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共向符合条件人员发放临时价格补贴7.5亿元,确保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

残疾人两项补贴方面,2012年,广东省率先在全国同时建立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残疾人两项补贴连续8年纳入广东省十件民生实事,补贴标准从2018年起连续3年按照5%幅度提升,逐步建立了自然增长机制;2019年又在全国较早扩大补贴范围,将非重度智力、精神类残疾人纳入重度护理补贴。至2020年广东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分别达到每人每月175元、235元,发放补贴达到137.1万人次,补贴标准和覆盖范围持续处于全国前列。在全国率先实现微信“粤省事”小程序办理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让广大残疾群众可以足不出户“指尖办理”。

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方面,按照全省城镇居民及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的增长幅度,建立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的自然增长机制,每年以8%左右的增速提高。2018年、2019年、2020年全省集中供养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分别为每人每月1560元、1685元、1820元;散居孤儿(含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分别为每人每月950元、1025元、1110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标准按照当地散居孤儿基本生活养育标准执行。

养老服务方面,全省共有养老机构1801家,养老床位48.69万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34张。着力完善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以县、不设区的地市为单位全面建立农村留守老年人定期巡访制度,农村留守老年人基础数据库基本建立。

抗击疫情守底线 精准化保障进一步强化

疫情防控期间,广东民政系统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有关决策部署,坚决守住“民政服务机构不发生疫情,民政服务对象不因疫情挨饿受冻”两条工作底线,紧扣“排查摸底一户不落、兜底救助一个不漏、资金发放一分不少、温暖服务一丝不苟”的要求,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据统计,疫情防控期间,新纳入低保、特困供养救助3.7万人,实施临时救助1.3万人次,救助流浪乞讨人员2.1万人次,全省共发放救助资金20多亿元。通过印发工作指引、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分片督导、基层全面走访摸排,进一步压实防控责任,强化措施落实,全省162.8万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以及1800多个民政服务机构未发现确诊和疑似病例,实现了“零疫情、零事故”的阶段性目标,有力服务了全省疫情防控大局。

强基固本精管理 服务便民性进一步提升

广东民政系统围绕打通民生保障“最后一米”,全面加强基层经办服务能力建设,确保各项惠民政策真正落地落细落实。

着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全省实现镇(街)社会救助服务窗口全覆盖,设立1634个统一的“社会救助综合服务窗口”,建立乡镇(街道)层面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同时,落实政府购买服务资金1.8亿元,各地新增经办服务人员近4000名,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

积极推进动态比对、信息衔接。推进广东省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数据库建设,对接广东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每日按时上传全省最新低保、特困数据,提供扶贫部门识别贫困对象,实现民政部门与扶贫部门数据互通、资源共享。

推动经办服务向移动端延伸。依托“粤省事”微信小程序,上线低保、特困救助供养、残疾人两项补贴等在线申请,在全国首创跨部门、跨平台的电子授权模式,实现救助事项“掌上办”“指尖办”,使困难群众足不出户、“零跑动”即可享受救助事项申请、办理、查询等服务,实现办事更省心、服务更暖心。

推进社会救助领域“放管服”改革。进一步简化申请、审核、评议、公示等环节,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将低保、特困等社会救助审批权下放到乡镇(街道),不断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质量。

扎实开展专项整治。连续三年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行动,并联合省扶贫办开展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困难群众进行认真核实,将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及时纳入社会救助范围。

整合资源齐发力 社会参与面进一步拓宽

广东各级民政部门发挥地方特色和优势,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和社工、志愿者发挥作用,努力形成多方联动、协同推进的良好局面。

引导社会组织将扶贫资源向深度贫困地区和困难群众集聚。广东社会组织积极开展助力“三区三州”及其他贫困地区脱贫攻坚项目约1800多个,投入资金约4.7亿元,受益贫困人口约600多万。

拓展专业服务由“物质帮扶”向“三位一体”发展。实施广东社工“双百计划”,在全省设立407个乡镇(街道)社工站,1737名社工运用社会工作的专业理念和方法,将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激发贫困对象的内生动力,从简单的物资帮扶迈向物质救助、心理支持、能力提升“三位一体”的帮扶模式,为打赢脱贫攻坚战精准发力。

全面集聚帮扶资源扎实做好定点扶贫工作。2016年4月起,广东省民政厅派驻工作队在紫城村开展定点扶贫工作,累计投入资金2100万元,组织开展精准扶贫项目63个。到2019年底已完成相对贫困村退出县级、市级核查,全村43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部退出,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勇挑时代赋予的重任、不负人民寄予的厚望,广东民政人将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织密织牢社会救助兜底保障网,助力夺取脱贫攻坚战全面胜利,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征程中,展现民政更大格局、更大担当、更大贡献。(根据广东省民政厅信息整理)

发布人:df43****    IP:139.201.22.***     举报/删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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