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新疆人:居家社区养老新模式,速速了解!
2021-06-04 11:58  浏览:957  搜索引擎搜索“养老服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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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日


记者从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


近日,新疆印发


《关于推动物业服务企业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的实施意见》


(以下简称《意见》)




要求到2021年底


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


进一步健全完善


物业服务企业发展


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市场全面放开


“物业服务+养老服务”


居家社区养老模式


积极推进并取得初步进展


服务内容、方式不断丰富


服务质量不断提高


居家社区养老服务


成为促进物业服务发展


实现转型升级的新动能


《意见》指出


补齐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短板


例如


新建居住小区应落实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要求,按照相关政策和标准配套建设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并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


在老年人较多的若干相邻小区,集中建设老年服务中心,可交由物业服务企业为老年人提供全托、日托、上门、餐饮、文体、健身等方面的服务,提高养老设施使用效率;


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中,尊重居民意愿,统筹推进适老化设施改造,为老年人提供安全、舒适、便利的社区环境。


资料图片

按照《意见》


新疆将推行“物业服务+养老服务”居家社区养老模式


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应当内设居家社区养老服务部门,专门提供助餐、助浴、助洁、助急、助行、助医、照料看护等定制养老服务;


支持物业服务企业根据自身条件,结合养老需求,成立独立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实现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规模化、品牌化、连锁化经营;


鼓励开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的物业服务企业建立养老服务专业人员队伍,加强岗前培训及定期培训。


资料图片

同时,新疆还将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开办社区医务室、护理站等医疗机构,招聘和培训专业人员,为老年人提供基本医护服务;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因地制宜开办小区老年餐桌,提供送餐上门服务;鼓励物业服务企业与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共同健全社区动员和参与机制,开展社区居民结对帮扶老年人志愿服务活动;支持物业服务企业运营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上门为居家老年人提供服务。


资料图片

《意见》强调


乌鲁木齐市等设市城市要先行先试


其他有条件的县、市也要积极开展


要积极引导物业服务企业


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


不断创新服务方式、内容


实现企业转型发展


继续阅读


今年,乌鲁木齐市将依托乌鲁木齐市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在210个社区(村)引入智慧养老服务项目,将智慧养老服务覆盖全市20%的社区(村),优化智慧养老平台界面交互、内容朗读、操作提示、语音辅助等功能,推出方便老年人使用的线上线下服务。


近年来,乌鲁木齐市先后建成96580居家养老平台、12551敬老关怀信息平台和96299智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建立老年人数据库,整合全市中小服务企业、志愿者队伍、社会组织等各类为老服务资源。这些资源也将导入智慧养老社区服务项目。


5月21日


新疆首家综合性智慧养老社区


正式投入使用


待所有配套设施到位后


可为2000余名老年人


提供吃、住、娱、医、护、游


六大类的专业化服务


让养老更周全、更贴心


更有温度




来源:综合石榴云/新疆日报/天山网、乌鲁木齐晚报


小编:岑里


发布人:bb62****    IP:117.173.62.***     举报/删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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