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广东鼓励养老机构老年人留院过节
2021-01-20 03:06  浏览:538  搜索引擎搜索“养老服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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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快报讯 记者麦婉诗 通讯员莫冠婷 崔清波报道 春节期间广东省养老机构疫情防控怎么做?最新指引来了。日前,广东省民政厅编制了《广东省养老机构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下称《工作指引》),明确春节期间全省各类养老机构(包含老年人福利院、敬老院、公建民营机构、民办机构、具备全托功能的居家社区服务机构等)疫情防控特别防护期参照春运时段设为2021年1月15日至3月8日,在此期间,鼓励引导老年人尽量留在养老机构内过节;若当地出现零星散发疫情或被确定为中高风险地区,养老机构老年人无特殊情况不得离院。

《工作指引》提到,老年人服务保障方面,养老机构要提前询问老年人并联系其家属,摸清在院老年人春节期间返家意愿,主动向老年人及其家属讲清春节期间严峻复杂的疫情防控形势,动员老年人尽量留院过节(若当地出现零星散发疫情或被确定为中高风险地区,养老机构老年人无特殊情况不得离院)。老年人返院时需在机构内隔离场所进行不少于14天的隔离观察,经核酸检测无异常后方可进入生活区。

养老机构要严格节日期间探视规定,实行预约服务,控制进出流量,在指定区域和路线活动。特别防护期内,养老机构不对外接待参观访问活动,不在机构内组织慈善捐助和走访慰问活动,暂停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等活动。此外,“长者食堂”原则上不提供堂食服务。

养老机构禁止快递、外卖、送药人员进入,安排专人接收家属送来的老年人生活必需品或者订购物品,消毒外包装(75%医用酒精或含氯消毒剂)后负责转交老年人。

此外,养老机构工作人员要定期进行核酸检测。将工作人员纳入新冠肺炎疫苗紧急接种范围,将老年人纳入自愿接种范围。

【来源:新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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