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因自治区社平工资公布较晚,上半年新增企业退休人员不能及时缴费并核算养老金的问题,按照《转发自治区社保局<关于做好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预核预缴和养老保险待遇预发工作的通知>》(包养险发〔2021〕1号)有关要求,区社保中心将于2021年起为当年企业新增退休人员预发养老金。
2021年1月起,区社保中心将在2021年新增企业退休人员尚未缴纳当年养老保险费的情况下,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已履行完退休审批手续的新增退休人员,暂按上年度的计发基数和记账利率计算、预发养老金;待本年度的计发基数和记账利率公布后,区社保中心将及时对预发的养老金进行调整和清算。
通过预发养老金,有效解决了每年上半年新增企业退休人员退休后不能第一时间拿到养老金的问题,为职工退休生活提供了基础保障。
来源:白云鄂博矿区社保中心
编辑:马 宁
一审:乌日力格
二审:杨秀琴
终审:宋兆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