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提高全省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要求,我市确定从2020年7月1日起,将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每人每月118元提高到142元,每人每月提高24元,提高幅度达到20.3%,为历次增幅最高的一次,增加的基础养老金12月底前全部发放到位,受益群体达160万人。其中,65-74岁、75岁(含)以上的待遇领取人员,其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分别高于最低基础养老金标准5元、10元,分别达到147元和152元。
近年来,按照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我市努力健全统筹城乡的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完善了激励约束有效、筹资权责清晰、保障水平适度的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水平稳步提高。截止目前,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474.3万人,其中60周岁以上及重残提前领取居民养老金人员达到161.7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