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州人社、财政部门关于下发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实施方案的有关文件精神,保障参保人的合法权益,牟定县人社局快速行动,及时做好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工作。
一是此次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时间从2020年7月1日起执行。
二是调整范围是全县所有符合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条件的人员及全县所有符合领取重度残疾人养老补助条件的人员。
三是此次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实行全省统一标准。基础养老金标准是按中央财政补助的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93元,即在原来每人每月88元的基础上提高5元;省级财政补助的基础养老金继续执行每人每月15元的标准。提标后,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为每人每月108元。重度残疾人养老补助标准,年满55周岁、未年满60周岁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础养老保障的重度残疾人,按照提高后的基础养老金标准领取重度残疾人养老补助,即每人每月108元。
截至2020年12月,全县领取养老金待遇的29243人、全县领取重度残疾人补助的182人,累计补发整增加的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876140元,预计调整增加的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将于2020年12月25日前兑付到参保人手中。(牟定县人社局 孙晓燕)
【来源:楚雄人社局】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newmedia@xxcb.cn